賀州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簡章 | ||||||||||||||||||||||||||||||||||||||||||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 號)要求,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復合型人才的需求,充分發揮我校辦學優勢,為廣大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就業創業能力,現將我校 2020 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數
二、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2018、2019、2020 屆未就業畢業生。 (二)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三)所報考的專業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 版)”進行查詢。 (四)身體健康,符合專業錄取的要求。 三、招生報名及考核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7月17日—7 月24日17:00 截止。 2.報名流程:登錄賀州學院 2020 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報系統(附件1):(https://www.wjx.top/jq/85447347.aspx)進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網上申報,按網上要求填寫信息、并上傳免冠彩色證件照、畢業證、學位證和簽名確認后的《賀州學院2020 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報名申請表》(附件2)。 (二)資格審核與專業面試 1.學校對報名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于 7 月25日前在賀州學院招生信息服務網公布通過資格審核的名單和具體考核事宜。 2.學校組織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進行網上專業面試,具體方案在賀州學院招生信息服務網公布。 3.網上面試時間:7月27日-28日。 四、錄取辦法 (一)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要求及實施細則,在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學校按照專業面試成績從高到低,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 (二)擬錄取名單在賀州學院招生信息服務網公示 7 天,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學籍管理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 2 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管理。 (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學生按照學校制定的專業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進行修讀,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 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四)退學的學生,學習未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六、報到和復查(一)新生報到 獲我校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校報到注冊。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1.本人簽字確認的《賀州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報名申請表》原件。 2.《錄取通知書》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4.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其中,《賀州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報名申請表》和《錄取通知書》需交到報到點,由學校留存。 (二)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我校參照教育部、衛計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故意隱瞞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七、其他(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三)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若與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 的相關規定為準。 (四)招生咨*、5201698 (五)監督電話:0774-5228685 (六)賀州學院招生信息服務網(http://zsb.hzxy.edu.cn/) (七)電子郵箱:hzxyzsbgs@163.com 附件1: 賀州學院2020年第二學位教育報名系統二維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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