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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北方民族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打印本頁]
作者: 三般朝典 時間: 2020-7-22 13:17
標題: 北方民族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北方民族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北方民族大學直屬于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是一所綜合性民族類普通高等院校,是國家民委和教育部、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學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府銀川市,是我國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自治區的部委高校。學校為國務院學位辦批準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為進一步提升學校社會服務能力,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教育教學資源情況,學校決定于2020年面向社會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根據上級關于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機構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二、報名條件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對象為北方民族大學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2. 取得北方民族大學2020屆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3. 第一學位專業與報考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雖同屬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學科門類、專業類的界定可查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
4. 身心健康,體檢須符合專業錄取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生專業與計劃
按照教育部要求,學校依據發展規劃、教育教學資源情況,綜合考慮國家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等因素,決定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為100人,詳見附件1。
四、報名及審核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7月24日。
2.報名材料:
①北方民族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登記表(附件2)(考生下載 《北方民族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登記表》填報后,粘貼本人照片,在本人簽字欄簽字,掃描成PDF電子檔);
②身份證原件正反面掃描件;
③本科畢業證和第一學士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
④本科第一學士學位成績單(電子成績單申請流程見北方民族大學教務處網站“通知公告”)。
⑤其它可以證明自身綜合能力的有效材料,如: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成績單,本科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獎勵或證書。
考生將申請材料逐項掃描為PDF格式,在規定時間內以“學號+姓名”命名,發送電子壓縮文件至郵箱:bfmdzs@nun.edu.cn。報名材料以郵件發出時間為準,資料填寫不全或過期視為報名無效。學校收到報名材料,將回復報名郵件,如未收到回復,考生可于7月23日后電話確認。
3.資格審核
審核時間:7月25日-26日。
招生辦公室負責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7月26日通知審核結果。
五、考試及錄取
(一)考試時間:2020年7月27日至7月29日(具體以招生學院通知為準)。
(二)考試內容:
1.學校組織專家對有報考資格的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評審(以學分績點為主,各類證書為輔),總分100分。
2.綜合能力面試,總分100分。綜合能力面試采用線上考試形式進行(線上面試的具體要求及時間另行通知)。
按照總成績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總成績由材料評審成績(占60%)和綜合能力面試成績(占40%)組成,總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并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入學復核
新生入學時,需攜帶錄取通知書和報考材料的原件到校報到。因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入校后,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北方民族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七、收費標準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寧夏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錄取學生在校期間學費標準與本科生相同。住宿費每生每學年收費標準為:8人普通間500元、6人公寓800元、4人公寓1200元。如有變化以上級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
八、培養與畢業
1. 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為全日制脫產學習,學籍管理按《北方民族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2.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和學生日常管理原則上由招生專業所屬學院具體負責。
3.入學后按照各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培養方案進行培養。
4.凡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5.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九、監督機制
學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本簡章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加強過程管理,嚴格審核審批流程,主動做好各個環節的信息公開。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學校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
十、附則
(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三)學校不組織、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與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的補習、輔導、講座等。
(四)本簡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聯系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文昌北街204號
北方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50021
聯系電話:(0951)2066992 2066335
傳真:(0951) 2066992
附件: 附件1.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docx
附件2.北方民族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報名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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