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學院
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攀枝花學院是教育部布點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為主的綜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學校坐落于中國著名的“釩鈦之都”、陽光花城、康養勝地、國家首批新型工業產業化基地、國家創業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四川南向開放門戶、全國唯一一座以花命名的優秀旅游城市----攀枝花市。學校現占地81.52萬平米,校舍建筑面積54.06萬平米,開設59個本科專業,42個專科專業;現有教職工1226人,其中專任教師946人,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422人,碩士以上學位人員775人。近年來,學校在教育信息化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課堂模式正在向探究式、討論式、翻轉式等新型課堂轉變。人才培養模式正在向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培養應用技術型人才轉變。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文件要求,經批準, 2020年我校將開展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生招生工作,特制訂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計劃及學制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 | 學制 | 授予學位門類 |
電子信息工程(080701) | 10名 | 二年 | 工學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080503T) | 10名 | 二年 | 工學 |
英語(050201) | 10名 | 二年 | 文學 |
市場營銷(120202) | 10名 | 二年 | 管理學 |
財務管理(120204) | 10名 | 二年 | 管理學 |
國際經濟與貿易(020401) | 10名 | 二年 | 經濟學 |
法學(030101K) | 10名 | 二年 | 法學 |
漢語言文學(050101) | 10名 | 二年 | 文學 |
旅游管理(120901K) | 10名 | 二年 | 管理學 |
軟件工程(080902) | 10名 | 二年 | 工學 |
注:
1.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學費按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標準執行,具體參照《攀枝花學院2020年全日制本專科招生章程》。
2.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將根據報考人數及生源質量情況適當調整。
3.各專業簡介附后(見附件2)。
二、報名條件(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3.考生原本科所學專業與所報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4.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三、報名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2020年7月22日至8月9日12:00前將以下材料發送jwc@pzhu.edu.cn。
1.身份證照片;
2.本科成績單照片(需提供平均學分績點、加蓋學校本科教務部門公章。我校2020屆畢業生不需提交);
3.本科學歷證和學位證照片(尚未發放者須有學校本科教務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證明);
4.《攀枝花學院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見附件);
5.其他體現自身能力水平的材料:如已參加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可提供成績證明;本科在校期間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競賽獲獎、獎學金、三好學生證書等)。
以上材料要求掃描清晰,彩色,并統一打包以“姓名+報考專業”命名,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
四、招生錄取
招生專業所在學院對考生的本科期間學業成績和申請材料所體現的綜合表現情況進行評價,記為審核成績。
當報考人數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時,考生申請報考的專業所在學院組織面試并根據審核成績及面試成績擇優錄取。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對所報考專業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及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等。具體面試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當報考人數未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時,則根據審核成績擇優錄取,不再組織面試。
我校將于2020年8月中下旬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并于2020年8月底前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報到及復查
被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延期報到者,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說明延期報到原因,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延期報到申請經本人及家長簽名后,掃描發送至郵箱jwc@pzhu.edu.cn。
延期報到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周,逾期不報到者,根據教育部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1.本人簽字確認的《攀枝花學院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附件1)原件。
2.《錄取通知書》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4.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六、學籍管理
1.通過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屬于全日制普通學生,納入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管理。
2.凡在學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攀枝花學院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3.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退學的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明。
4.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七、保障與監督
我校將嚴格遵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選拔辦法、標準、程序及結果經過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八、其他
1.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2.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教務處和招生就業處共同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3.本招生簡章由教務處負責解釋。若與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不一致,以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為準。
4.聯系方式
招生咨* 5712507
0812-3371800
招生咨詢郵箱:jwc@pzhu.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zsw.pzhu.cn
通訊地址:攀枝花市東區機場路10號攀枝花學院
郵編:617000
攀枝花學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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