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的安排,我校2021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現將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數
學校依據總體發展規劃、教育教學資源情況,綜合考慮國家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情況等因素,確定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為90人,具體招生專業與計劃見下表: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學科門類 | 專業類 | 修業年限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15 | 工學 | 土木類 | 二 |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15 | 工學 | 土木類 | 二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15 | 工學 | 電氣類 | 二 |
自動化 | 15 | 工學 | 自動化類 | 二 |
工商管理 | 15 | 管理學 | 工商管理類 | 二 |
法學 | 15 | 法學 | 法學類 | 二 |
總計 | 90 |
專業招生數量將依據考生報名、考核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二、報名條件
報名考生須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且畢業時能夠取得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并滿足以下報名條件:
1.北京建筑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1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并于2021年7月前獲得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2.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3.體檢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方式
學生所在學院統一報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學生填寫考生報名表;
2.學院填寫報名匯總表;
3.由學生所在學院將全院的考生報名表和學院匯總表統一交至學校招生辦公室(大興校區綜合樓127)。
四、資格審查與錄取
1.教務處學籍科對學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進行報名資格審核;
2.招生辦公室將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學生報名表反饋至招生學院;
3.招生學院制定考核方案,對報考本學院的考生進行考核;
4.招生學院將考核情況反饋至招生辦公室;
5.招生辦公室進行錄取;根據各專業考核結果及招生計劃情況進行專業調劑;
6.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報到
1.報到時間為2021年9月5日,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開學前三天內向學校請假(向錄取學院提供請假條和身份證復印件并注明聯系方式,經錄取學院同意方為有效)。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放棄入學資格和中途退學的學生,學校依據上級主管部門規定辦理回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手續。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辦理。
2.已錄取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在校學習期間戶口及檔案關系轉至學校。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授予畢業證書;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頒發學位證書。凡取得畢業資格的學生,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學校為其辦理就業手續。
3.法學、工商管理每人每學年學費為4200元(不含住宿費),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每人每學年學費為4600元(不含住宿費)。
4.報名考生須保證所提供的報名材料真實有效。若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
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010-68322507,010-61209710
北京建筑大學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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