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2022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章程 | |
一、學校全稱 上海大學 二、就讀地址寶山校區:上海市寶山區上大路99號 延長校區:上海市靜安區延長路149號 嘉定校區:上海市嘉定區城中路20號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五、招生管理機構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機關紀委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紀檢監察機構。 六、專業培養對外語語種的要求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七、身體健康狀況要求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八、招考辦法(一)招生計劃、專業及報名條件
注:專業所屬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詳見附件2《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二)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請考生于即日起至2022年6月6日(周一)24:00,登錄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s://bks.shu.edu.cn,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提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每位考生僅能填報一個專業志愿。 2.上傳材料 請考生于2022年6月7日(周二)24:00前將以下4項材料原件分別掃描成單個PDF文件后上傳至“報名系統”: (1)通過“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的《上海大學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須本人簽字); (2)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尚未發放者須提供畢業學校本科教務部門開具的可以按期畢業并獲得學位的證明原件,最遲必須于入學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3)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CET)成績單; (4)本科階段成績單(須加蓋畢業學校本科教務部門公章)。 上述材料掃描件務必清晰、完整,否則視為報名無效,材料原件須自行保留,待錄取報到后將收取材料原件進行核驗。 (三)初審 學校按照報名要求對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進行初審,根據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CET)等級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先等級后分數,CET考試成績須達到425分及以上方可參與排序),按招生計劃數的1:1.5劃定初審合格線(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圍)。 6月中旬,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具體時間將在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s://bkzsw.shu.edu.cn)另行公告。 (四)下載打印準考證 6月中旬,初審合格的考生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將在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s://bkzsw.shu.edu.cn)另行公告。 (五)考試 初審合格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主要考察英語綜合能力、綜合素養。具體考試形式、時間詳見“準考證”。 (六)錄取辦法 1.學校劃定考試合格分數線; 2.學校依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照考生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進行錄?。ê细穹謹稻€以上考生參與排序); 3.錄取名單經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且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4.凡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時須提供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CET)成績單原件,不能如實提供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5.新生報到后,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入學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收費標準 1.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2.住宿費標準:每生每學年最高1200元(不含寒暑假)(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培養及管理辦法1.學生入校后進行全日制全脫產學習,學籍管理按上海大學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2.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3.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可發放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4.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十一、監督約束機制1.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學校黨委、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同時接受上級及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檢查。 2.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參與本科招生工作的專家及工作人員須簽訂承諾書,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系、指導關系及其他利害關系的,須在考前主動報告并申請回避,若違反回避制度,學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參加高??荚囌猩ぷ鳌?/p> 3.舉報電話:021-36215782(電話接聽時間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二、其它1.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對在招生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從嚴查處。凡在招生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包括冒名頂替、偽造材料騙取報名資格等情況,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相關考試的報名和錄取資格。作弊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也不對考生和家長作任何形式的承諾。 3.學校嚴禁中介機構參與本科招生考試工作。 4.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影響招考安排,學校將另行發布公告。 5.本章程解釋權屬于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十三、聯系方式上海大學網址: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學社會學院: 網址: https://sociology.shu.edu.cn 咨詢電話:021-66135205或021-66137108(電話接聽時間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咨詢QQ群:740051321 上海大學法學院: 咨詢電話:021-66131508(電話接聽時間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 咨詢電話:021-66134148(電話接聽時間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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