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件要求《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北京工商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學校
第二條 招收專業、學制、畢業授予
2023年北京工商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學制、畢業授予學位:
會計學 二年 管理學學士學位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二年 理學學士學位
法學 二年 法學學士學位
第三條招生人數
招收人數:共計130人
第四條報考條件與報名方法
(一)報名條件
1.第二學士學位只招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北京工商大學應屆畢業生。
2.報考專業所授學位不能和大學本科已授學位相同。
(二)報名方法
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由學生所在學院教務辦公室統一報名。各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輔導員、班主任組成的考核小組,對報考學生進行綜合評定,在5月22日前將學院匯總表統一交至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阜成路東校區甲二樓一層105)。
具體申請材料如下:
1.北京工商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生報名表(見附件);
2.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3.本科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本科教務部門公章);
4.本科學歷證和學位證復印件(尚未發放者須有學校本科教務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
以上材料必須齊全,否則報名無效。
第五條選拔與錄取
第六條報到
第七條教學與管理
1.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和學生日常管理原則上由教務處與相關學院(部)具體負責,對于實際錄取人數不足20人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將不再以單獨編班的形式組織上課。
2.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不到學校所規定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
3.在校期間,執行北京工商大學在校生的有關管理規定。
第八條畢業與派遣
1.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2.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北京工商大學招生就業處
2023年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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