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的安排,我校2023年繼續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現將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 招生專業及計劃數
學校依據總體發展規劃、教育教學資源情況,以及綜合考慮國家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情況等因素,確定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為150人,具體招生專業與計劃見下表:
序號 | 招生學院 | 招生專業 | 專業大類 | 學科 門類 | 學制 (年) | 招生人數 |
1 | 土木與交通 工程學院 | 交通工程 | 交通運輸類 | 工學 | 二 | 14 |
2 | 智能建造 | 土木類 | 工學 | 二 | 10 | |
3 | 環境與能源 工程學院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土木類 | 工學 | 二 | 9 |
4 |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土木類 | 工學 | 二 | 9 | |
5 | 環境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 | 工學 | 二 | 4 | |
6 | 電氣與信息 工程學院 | 自動化 | 自動化類 | 工學 | 二 | 5 |
7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氣類 | 工學 | 二 | 4 | |
8 | 人工智能 | 電子信息類 | 工學 | 二 | 4 | |
9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類 | 工學 | 二 | 5 | |
10 |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 土木類 | 工學 | 二 | 4 | |
11 | 城市經濟與 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類 | 管理學 | 二 | 11 |
12 | 法學 | 法學類 | 法學 | 二 | 11 | |
13 | 社會工作 | 社會學類 | 法學 | 二 | 10 | |
14 | 測繪與城市 空間信息學院 | 地理信息科學 | 地理科學類 | 理學 | 二 | 16 |
15 | 機電與車輛 工程學院 | 車輛工程 | 機械類 | 工學 | 二 | 3 |
16 | 機械電子工程 | 機械類 | 工學 | 二 | 4 | |
17 | 工業工程 | 工業工程類 | 工學 | 二 | 5 | |
18 | 機器人工程 | 自動化類 | 工學 | 二 | 8 | |
19 | 理學院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數學類 | 理學 | 二 | 14 |
總計 | 150 |
*專業招生數量將依據考生報名、考核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二、 報名條件
報名考生須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且畢業時能夠取得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并滿足以下報名條件:
1.北京建筑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并于2023年7月前獲得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2.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查詢“《教育部關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號)附件2”。
3.體檢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 報名方式
在學生所在學院統一報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學生填寫考生報名表;
2.學院填寫報名匯總表;
3.由學生所在學院將全院的考生報名表和學院匯總表統一交至學校招生辦公室(大興校區綜合樓127)。
四、 資格審查與錄取
1.教務處學籍科對學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進行報名資格審核;
2.招生辦公室將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學生報名表反饋至招生學院;
3.招生學院制定考核方案,對報考本學院的考生進行考核;
4.招生學院將考核情況反饋至招生辦公室;
5.招生辦公室進行錄取;根據各專業考核結果及招生計劃情況進行專業調劑;
6.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 報到
1.按照學校規定,按時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開學前三天內向學校請假(向錄取學院提供請假條和身份證復印件并注明聯系方式,經錄取學院同意方為有效)。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放棄入學資格和中途退學的學生,學校依據上級主管部門規定辦理回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手續。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辦理。
2.已錄取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在校學習期間戶口及檔案關系轉至學校。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授予畢業證書;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頒發學位證書。凡取得畢業資格的學生,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學校為其辦理就業手續。
3.法學、工商管理、社會工作每人每學年學費為4200元,其他招生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為4600元;學校根據宿舍情況酌情考慮提供住宿,如提供住宿,住宿費按每學年600-1200元收取。
4.報名考生須保證所提供的報名材料真實有效。若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
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010-68322507,010-61209710
北京建筑大學
招生辦公室
2023年5月8日
各學院:
為做好我校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相關工作,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時 間:2023年5月10日-24日
(二)負責單位:教務處招生辦公室、各考生所在學院
(三)具體工作:
1.各考生所在學院根據《北京建筑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見附件1)中招生專業、報考條件等相關要求做好報名組織工作;
2.學生填寫《北京建筑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考生用)》(見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證正反面照片(文件以“身份證號+姓名_身份證正面(反面)”命名),②本人證件照電子版(近期正面免冠彩色頭像,寬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以“身份證號+姓名_證件照”命名)。將報名表連同以上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所在學院教務辦公室。
3.各考生所在學院根據報考專業整理匯總《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報名匯總表(考生所在學院用)》(見附件3)。
二、報名材料審核
(一)5月29日前,各考生所在學院將《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報名匯總表(考生所在學院用)》(見附件3)發至zhaoban@bucea.edu.cn.
(二)6月5日前,教務處學籍科初步審核學生報名材料,招生辦公室將第二學士學位入學考核名單及相關材料返回至各學院。
三、考核
(一)各專業考核時間由招生學院另行通知;
(二)負責單位:考生所在學院、各招生學院;
(三)具體工作:
1.考生所在學院:
①在收到第二學士學位入學考核名單后,第一時間通知符合條件學生準備參加考核。(《北京建筑大學各招生學院第二學士學位入學考核方案》見附件4);
②向相應招生學院提供考生畢業證、學位證信息和大學本科期間必修課成績(帶有成績績點),作為招生學院考核使用。
③組織符合考核條件學生簽訂《開學報到承諾書》(見附件5),并于招生考核工作結束后交至教務處招生辦公室。
2.各招生學院:
①復核考生報名材料,并將具體考核流程通知到考生本人(各考生報名表附學生聯系方式),考核方案解釋權歸各招生學院所有;
②招生學院進行考核,并填寫《第二學士學位考核成績登記表(招生學院用)》(見附件6),將電子版(簽字蓋章掃描)發送至zhaoban@bucea.edu.cn。
各招生學院要嚴格遵守考評紀律,對于考評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現象,將報學校相關部門處理。
四、錄取
教務處招生辦公室將各專業綜合考核成績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后,根據各專業最終考核成績、招生計劃等進行錄取,并將錄取通知書郵寄至考生本人。
附件:
附件1:2023年北京建筑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docx
附件3: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報名匯總表(考生所在學院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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