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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北京化工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打印本頁]
作者: 三般朝典 時間: 2023-5-18 11:39
標題: 北京化工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北京化工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北京化工大學創辦于1958年,是新中國為“培養尖端科學發展所需的高級化工技術人才”而創建的一所高水平大學。作為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和“‘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院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北京化工大學肩負著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和基礎性、前瞻性科學研究以及原創性高新技術開發的使命。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23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一、招生專業和計劃
招生專業為工商管理和法學專業,學制為兩年,招生計劃總數為110人。如表1所示(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批準為準)。
表1北京化工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 | 計劃數 | 學制 | 學費 | 住宿費 |
工商管理 | 55 | 2年 | 5000元/學年 | 900元/學年 |
法學 | 55 | 2年 | 5000元/學年 | 900元/學年 |
備注: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將根據報考人數及生源質量情況適當調整。
二、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思想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所報專業規定的體檢標準要求;
3.本科專業須與所報專業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報考工商管理專業的學生,本科專業不得為工商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報考法學專業的學生,本科專業不得為法學;
4.招生范圍為北京化工大學2023年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三、報名方式
四、選拔與錄取
學校組織專家對報名學生進行綜合能力面試。綜合成績由學生正考學分加權成績(占60%)和綜合能力面試成績(占40%)組成。學校依據綜合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擇優錄取。服從專業調劑且未被錄取到所填報專業的,則依據綜合成績擇優調劑至未錄滿專業。擬錄取名單通過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并于學校本科招生網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情請關注學校本科招生網。
遞補說明:如有擬錄取學生放棄錄取資格或未能如期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學校將綜合考慮缺額數量、流失率等因素,于7月中旬左右確定擬錄取遞補名單,請未入圍擬錄取名單的學生屆時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免遺漏遞補信息,遞補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五、報到及其他
1.已錄取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2023級本科新生報到的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在校學習期間檔案關系轉至學校。未能在應報到日期截止后的兩周內完成報到手續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和學生日常管理原則上由教務處、學生工作辦公室與相關學院具體負責。學籍管理按我校管理規定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辦理。若各個專業實際錄取人數不足20人,學校將不再以單獨編班的形式組織上課,插入到學校相應專業的教學班中。
3.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頒發學位證書。
4.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凡取得畢業資格的學生,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學校為其辦理就業手續。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辦理。
5.報名學生須保證所提供的報名材料真實有效。若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
6.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變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準。
六、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 64435706
招生辦公室傳真:(010) 64414824
紀委辦公室電話:(010) 64434762
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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