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是以信息與電子學科為主,工、理、管、文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直屬教育部,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項目和“211工程”項目重點建設高校之一、國家雙創示范基地之一、首批33所特色化示范性軟件學院、首批9所示范性微電子學院、首批9所獲批設立集成電路人才培養基地和首批一流網絡安全學院建設示范項目的高校之一。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和教育部發展規劃司《關于編報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的通知》(教發司〔2023〕89號)等文件要求,為更加適應新形勢下我國的經濟建設與事業發展,培養更高素質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與專業特色,經研究,決定招收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生。
一、報名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優良;
2.報考我校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須為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報名考生須在入學報到前(入學報到時間以我校公布為準,下同)取得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未在入學報到前取得證書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3.理工文科兼招,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一專業為工科類的考生;
4.身體健康,有較強的組織活動能力和獨立自主、開拓創新的能力,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相關規定。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
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與招生總規劃,確定2024年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共計100名,學制兩年。
1.招生專業及咨詢方式: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院 | 學制 | 招生計劃 | 學費 | 咨詢方式 |
1 | 080706 | 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學院 | 2年 | 15人 | 6600元/年 | 李老師 029-* |
2 | 081202 | 遙感科學與技術 | 電子工程學院 | 2年 | 20人 | 6600元/年 | 方老師 029-81891663 |
3 | 080902 | 軟件工程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2年 | 20人 | 380元/學分 (總學分不高于80學分) | 張老師 029-81891390 |
4 | 080702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光電工程學院 | 2年 | 15人 | 6600元/年 | 李老師 029-88202558 |
5 | 070202 | 應用物理學 | 物理學院 | 2年 | 10人 | 6600元/年 | 劉老師 029-81892402 |
6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人工智能學院 | 2年 | 20人 | 6600元/年 | 侯老師 029-81891373 |
2.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三、報名方式
(一)時間:2024年5月9日~5月12日18:00止
(二)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注意事項:全部為網上報名,材料上傳掃描件,無需郵寄材料。
(四)材料提交:考生報名時需將報名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個人簡歷、考生身份證原件,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并確保備案表在有效期內;
2.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報告單、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未獲取無需上傳);
3.加蓋考生所在院(校)教務部門公章的考生本人本科四年成績單(含績點)、本科四年成績排名證明;
4.大學期間獲獎證書原件,參加比賽、項目以及發表論文的證明材料;
注:考生須明確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四、資格審查
申請材料提交后,我校將組織專家對所有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原則上各專業以不超過1:1.5的招生名額比例進入復試)。具體初審細則,根據各專業招生質量與要求由初審評分細則專家組統一制定,請考生及時關注報名系統與相關網站信息。
請考生于2024年5月17日~5月19日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學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五、復試
復試內容為綜合能力面試。
時間:2024年5月20日~5月22日;
安排:具體安排與要求見后續各學院復試相關通知。
六、錄取方法
(一)錄取原則
1.根據各專業培養質量與要求,考生可以報考一個志愿專業和選擇是否服從調劑,依據志愿優先的原則,按照各招生專業所在學院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2.考生按照所填報的志愿專業依次排隊錄取,志愿專業已錄滿情況下,如考生服從調劑,則根據初審成績,在招生計劃內可進行其他未滿名額專業的調劑錄?。粚τ诓环膶I調劑的考生,在所填報的志愿專業已錄滿情況下,則不予錄取。
(二)錄取
1.學院按照教育部和學校制定的錄取工作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依據考生初審和復試成績,結合其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將在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上公示。
2.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七、培養模式
根據各專業培養特色與實際情況,按照入校后各學院專業的第二學士學位培養方案執行。
八、監督機制
1.學校在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時作為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此項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學校紀檢部門監督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考生及家長若對于選拔過程及結果有異議,可以通過學校招生辦公室或者紀檢部門進行申訴,監督電話:029-81891725。
九、其他
1.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本校學籍管理系統。
2.第二學士學位生在生均撥款、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3.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應當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4.招收學生為全日制全脫產學習,學籍管理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5.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畢業生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第二學士學位入學前本科畢業屆次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十、聯系方式
1.咨詢部門: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本科生院招生中心
2.咨詢電話:029-88204236
https://zsb.xidian.edu.cn
5.聯系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號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710071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