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制定聊城大學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聊城大學2024年10個專業共招收第二學士學位545人。學制為全日制2年,畢業后頒發第二學士學位證和畢業證。
序號 | 招生學院 | 招生專業 | 學位授予門類 | 招生計劃 |
1 | 商學院 | 會計學 | 管理學 | 55 |
2 | 商學院 | 工商管理 | 管理學 | 55 |
3 | 商學院 | 經濟學 | 經濟學 | 55 |
4 | 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 | 55 |
5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學 | 55 |
6 | 歷史文化與旅游學院 | 歷史學 | 歷史學 | 55 |
7 | 傳媒技術學院 | 教育技術學 | 理學 | 55 |
8 | 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 行政管理 | 管理學 | 55 |
9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文學 | 55 |
10 | 外國語學院 | 日語 | 文學 | 50 |
二、招生范圍及報考要求
(一)招生范圍
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聊城大學畢業生,本科畢業時間為2022至2024年。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二)報考要求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2.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其有關補充規定要求。
3.考生報考專業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年)”進行查詢。
三、報名辦法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于2024年6月25日- 6月28日,登錄聊城大學教務處網站(https://jwc.lcu.edu.cn/)根據通知進行報名,填寫信息并完成材料上傳。報名時需要上傳的材料包括:
(一)本人簽字確認的《聊城大學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附件1)掃描件。
(二)本人二代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三)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信息頁掃描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四)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寬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應符合JPEG標準。嚴禁拉伸照片,文件大小不超過1M,擴展名為jpg。
以上材料須為彩色,圖像清晰,除本人照片外均轉為pdf格式,并統一打包為rar壓縮文件上傳系統,大小不超過50M。
四、資格審核
學校將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及報名條件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并進行公示,考生可于2024年7月5日后在聊城大學教務處網站查看審核結果。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按報考專業進行線下面試考核。
(二)考核時間:2024年7月13日
(三)考核內容:思想品德、學科基礎知識以及綜合素質(如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等)。
六、錄取辦法及入學
(一)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考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核測試成績相同情況下,皆予錄取。
(二)如考生體檢專業受限,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
(三)根據生源情況,對生源不足的專業,適當減少招收數量,并根據考生志愿將其計劃數向生源充足的專業適度調整,以最大限度滿足考生求學愿望。
2024年7月15日前將錄取結果通過聊城大學教務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上級部門備案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學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有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七、培養與畢業
(一)學生管理
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學生管理、教學管理、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二)人才培養
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學校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中有關要求,研究制定第二學士學位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明確培養目標、畢業要求、課程體系、教學安排。
(三)畢業證書
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于退學學生,學校根據其申請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四)就業派遣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八、保障與監督
學校將“陽光工程”要求貫穿招生考試全過程,嚴格落實教育部“十公開”規定。建立和完善招生、紀檢、專家等集體決策和相互監督的招生工作機制。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工作以及錄取工作由教務處、招生工作處、各學院負責。
九、附則
(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二)本招生辦法由學校教務處負責解釋。若與上級管理部門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為準。
(三)聯系方式
咨*
申訴電話:0635-8239400
郵 箱:kwzx@lcu.edu.cn
通訊地址:山東省聊城市湖南路1號(郵編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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