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北京工商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簡章》,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學校概況
北京工商大學是1999年經教育部批準由北京輕工業學院與北京商學院合并,機械工業管理干部學院并入組建而成的北京市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第二條 招收專業、學制、授予學位情況
專業名稱 | 學制 | 授予學位名稱 |
會計學 | 二年 | 管理學學士學位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二年 | 理學學士學位 |
法學 | 二年 | 法學學士學位 |
金融工程 | 二年 | 經濟學學士學位 |
第三條 招生人數
招生人數300人
第四條 報考條件與報名方法
(一)報名條件
1.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只招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北京工商大學應屆畢業生。
2.報考專業所授學位不能和大學本科已授學位相同。
(二)報名方法
有意攻讀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應在5月27日前,將下列申請材料交至本科就讀學院教務辦公室完成報名。各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輔導員、班主任組成的考核小組對報考學生進行綜合評定,于5月28日前將報名匯總表電子版交至招生就業處,并于6月4日前將學院匯總表簽字蓋章紙質版統一交至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阜成路東校區甲二樓一層105)。
申請學生應提交的具體申請材料如下:
1.北京工商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生報名表(見附件)
2.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頁A4紙上);
3.本科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
4.本科學歷證和學位證復印件(尚未發放者須有學校本科教務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
以上材料必須齊全,否則報名無效。
第五條 選拔與錄取
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組織對學院上報的匯總表和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按照報名考生本科期間平均學分績點和學院考核小組評定的本科期間德、智、體、美、勞等綜合考核得分成績(滿分2分)作為主要評審依據,按照各學院考生的總分排名擇優確定免試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經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審核通過后錄取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六條 報到
已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2025級本科新生報到的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在校學習期間檔案關系轉至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學院。未能在應報到日期截止后的兩周內完成報到手續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七條 教學與管理
1.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和學生日常管理原則上由教務處與相關學院(部)具體負責,對于實際錄取人數不足20人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將不再以單獨編班的形式組織上課。
2.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不到學校所規定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
3.在校期間,執行北京工商大學在校生的有關管理規定。
第八條 畢業與派遣
1.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2.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第九條 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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