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在2025年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特制訂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2025年招生計劃為150名,具體專業及計劃數見下表。考生僅能選擇報考一個專業。
注:我校將根據各專業報名情況及考生考核情況,適當調整各專業實際招生人數。
二、招生對象
2025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或目前未就業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2024屆本科畢業生。報考學生原就讀本科專業應與所報考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年)”執行(詳見附件)。
三、報考方法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6月30日18:00截止。
2.提交材料
考生須按以下要求在報名系統中提交相應材料:
(1)按要求在報名系統頁面填寫相應報名信息;
(2)下載、填寫并打印《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考生在“學生本人承諾”欄簽字后,將報名表轉成PDF上傳至報名系統,請考生務必保證下載填寫的報名表與報名系統頁面內容保持一致;
(3)將以下材料壓縮整體上傳至報名系統 “其他材料”部分: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獲得第一學士學位時學校出具的成績單復印件。非應屆畢業生還需上傳第一學士學位證掃描件(或照片)。
3.材料初審
4. 繳費
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測試費標準為60元/生,繳費方式為現場繳費。
5.測試內容
考試采用筆試形式,筆試具體安排在初審結果通知中發布。考試內容及參考書目如下:
專業 | 測試內容 | 參考書目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程序設計 | 《C程序設計(第五版)》,譚浩強,清華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 |
離散數學 | 《離散數學及其應用(第2版)》,屈婉玲、耿素云、張立昂,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工程材料學 | 《航空航天工程材料》,梁文萍、王少剛,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出版社。 |
高等數學 | 《高等數學》(上下冊),唐月紅等,科學出版社;
《高等數學》(上下冊),同濟大學數學系,高等教育出版社。 |
生物醫學工程 | 高等數學 | 高等數學;參考書目:《高等數學》,唐月紅主編,科學出版社,2017年版。 |
大學英語 | 《全新版大學英語》(綜合教程),李萌華主編,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新世界交互英語》(視聽說教程),莫啟揚主編,清華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 |
會計學 | 管理學 | 《管理學》,本書編寫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
基礎會計 | 《基礎會計(原初級會計學)》,秦玉熙,袁蓉麗,朱小平,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4年版。 |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 | 管理學 | 《管理學》,本書編寫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
統計學 | 《統計學》(第9版),賈俊平,何曉群,金勇進,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5年版。 |
法學 | 法學一般知識與思維 | 《法理學》,朱景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刑法學》,高銘暄、馬克昌,北京大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
部門法基礎知識 |
四、錄取方法
學校根據各專業培養目標等要求,分專業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在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進行錄取,成績同分時依次比較考生英語六級、四級分數。
因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后,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人才培養
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實施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報到、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學費、住宿費按江蘇省有關部門核準的標準執行。
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六、領導機構及監督機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組領導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原則,嚴格執行相關招生政策。
2.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七、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秦淮區御道街29號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16
傳真電話:025-52119051
咨詢電話:4001810287
監督電話:025-84891546
八、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調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也將作相應的調整,以調整后為準。
九、本簡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