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學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
遼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院校,遼寧大學法學院目前已擁有經濟法學博士學位授權點、法學一級學科(含9個碩士學位授權點)及法學本科示范專業。經國家教育部教高函[2005]5號文件批準,我校決定2014年繼續面向全國招收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生。歡迎廣大有志青年報考我院。 一、培養目標 培養面向21世紀我國法制建設發展需要,適應各級司法機關及相關法律部門需求的高素質、寬領域、精實務、復合型的高級法律人才。 二、學制:兩年。 三、招生對象 1. 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2.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3.大學畢業并獲得非法學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含實行學位制度以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 4. 即將獲得非法學學士學位的2014屆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按學分制提前完成學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 四、招生人數 80人。 五、培養方式 非工作日集中授課。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考試考核成績全部合格,通過學士學位論文答辯,頒發遼寧大學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和法學學士學位證書。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適用遼寧大學學生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六、開設課程 專業必修課:法理學、憲法學、行政法學、商法學、民法學總論、刑法總論、刑法分論、國際公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訴訟法學、物權法學、債權法學、金融法學、經濟法學 選修課:知識產權法學、中國法制史學、國際經濟法學、國際私法學 七、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 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 2、報名方式: ⑴現場報名: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58號遼寧大學(蒲河校區)法學院文華樓258房間。(沈陽站乘255路公交車,沈陽北站乘236路公交車,終點站道義開發區站下車即是)。 ⑵函件報名:請郵寄至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58號遼寧大學(蒲河校區)法學院辦公室(收),郵政編碼:110136。信封正面請注明: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報名。函報考生請登陸網站(http://law.lnu.edu.cn)上下載報名表格,并詳細填寫考生的通訊地址、電話號碼及郵政編碼。因考生填寫模糊、錯誤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⑶報名提交材料: ①已獲得非法學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須提交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單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表現及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一寸照片3張; ②2014屆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所在院校畢業分配部門或教務部門出具的即將獲得何種學位的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照片3張。 ③函件報名的考生,只須提交材料的復印件,但復印件須加蓋所在單位或畢業院校主管部門的公章。無加蓋公章的報名材料,視為無效。 八、考試與錄取 1、考試時間:2014年5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考試地點: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3、考試科目: 試卷一:法律概論(一)(必考科目滿分100分,包括:民法、刑法) 試卷二:法律概論(二)(必考科目滿分100分,包括:法學綜合 ) 試卷三:英語(滿分100分) 凡未獲得全國大學英語考試(CET)四級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426分以下的考生,均須參加英語入學考試,以實際考分計入總成績。 凡已達到全國大學英語考試(CET)四級以上的考生,可以選擇申請英語免試,也可以選擇參加英語入學考試。選擇申請英語免試的,則獲得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426分以上的(含426分),核定以60分計入總成績;獲得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證書的或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單426分以上的(含426分),核定以70分計入總成績;獲得英語專業八級證書的,核定以80分計入總成績。考生選擇參加英語入學考試,成績高于核定分數的,則以實際考分計入總成績;成績低于核定分數的,仍以核定分數計入總成績。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證書的考生,外語考試規則參見上述條款。 4、費用: 200元/人(其中普通高等學校考試報名費120元/人,考務費80元/人,報名費英語選擇免考的考生180元/人),費用一經收取,不予退還。(函報考生可以通過郵局匯寄) 5、參考教材: 《法學概論》(第三版),張云秀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 《新視野大學英語》(1-4冊),鄭樹棠主編,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 6、領取準考證時間2014年5月 7、錄取時間:2014年7月 (具體時間由遼寧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確定);我校將在2014年7月對考試合格的考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進行審查并報送遼寧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確認。未能通過審查和確認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不予錄取。 九、學費標準 學校即將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暫按每學年4600元收取。書費、食宿費等自理。如需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校內住宿。入學報到之日交齊一年學費和書費。 報名咨詢電話:024-62602408、18604059041 聯系人:趙老師 2013年11月 |
冬日里的瑞雪 發表于 2014-3-11 13:00
樓主你好,我想問一下,遼大的法學第二學士學位每年都是這個時候招嗎?我挺想學這個的,而且今年想報來著, ...
誰是誰的木偶 發表于 2014-4-14 19:32
急問,通過函報方式報名下載的報名表格,是下載表格之后手寫填寫,還是填完在之后直接打印出來就可以? ...
cc031 發表于 2014-4-18 12:09
在哪里能查到歷年考試題呢
haibara0211 發表于 2014-4-21 12:50
除了這個還有其他非脫產的嗎
妖厄吇 發表于 2014-4-24 19:39
方便加我一下微信嗎,看到你已經為好多年的二學位考生 提供信息了 有些問題想請教一下 微信號是MiaSu3 十 ...
三般朝典 發表于 2014-4-24 21:57
論壇消息提問即可
妖厄吇 發表于 2014-4-25 20:01
入學考試的試題難易程度,您了解否?!
a306077996 發表于 2014-4-26 21:55
現在還沒有復習有希望通過嗎?考試嚴格嗎?歷年錄取率咋樣?
遼寧大學2014年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入學考試通知 | ||||||||||||
遼寧大學2014年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入學考試時間定于2014年5月24日,地點:遼寧大學蒲河校區博雅樓105室、博雅樓205室。
請各位考生本人于2014年5月19日—5月23日期間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本人身份證到遼寧大學蒲河校區文華樓258室,領取準考證。不允許他人代領,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為放棄考試。 遼寧大學法學院 2014年5月16日 遼寧大學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入學考試考場規則 1、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提前15分鐘入場。考試開始開始15分鐘后,遲到考生禁止入場。 2、考生入場時必須主動出示準考證以及有效身份證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證件為學生證和下列證件之一:居民身份證、軍人及武警人員證件、戶口本、公安戶籍部門開具的身份證號碼證明、護照等),接受考試工作人員核驗,并按要求在考試確認書上簽名。 3、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場,如鉛筆、黑色簽字筆、橡皮。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考場內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對違反規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試成績。 4、考生入場后,要對號入座,將本人準考證以及有效身份證件放在課桌上,以便核驗。 5、考生答題前應認真填寫答題卡中的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凡答題卡中該欄目漏填涂、錯填涂或字跡不清、無法辯認的,試卷一律無效。 遼寧大學法學院 2014年5月16日 特別提示: 1、遼寧大學2014年法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人數為80名。 2、考試成績排名于考試結束后3周發布,按照總成績由高至低排名順序錄取;成績排名靠前者放棄入學的,按照前述原則進行補錄,直至招生名額錄滿。 3、看到此通知的考生,請編制手機短信“姓名+身份證號碼”發送至18604059041,進行確認。 咨詢電話:024-62602408、18604059041 聯系人:趙老師 |
遼寧大學2014年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入學考試通知 | ||||||||||||
遼寧大學2014年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入學考試時間定于2014年5月24日,地點:遼寧大學蒲河校區博雅樓105室、博雅樓205室。
請各位考生本人于2014年5月19日—5月23日期間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本人身份證到遼寧大學蒲河校區文華樓258室,領取準考證。不允許他人代領,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為放棄考試。 遼寧大學法學院 2014年5月16日 遼寧大學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入學考試考場規則 1、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提前15分鐘入場。考試開始開始15分鐘后,遲到考生禁止入場。 2、考生入場時必須主動出示準考證以及有效身份證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證件為學生證和下列證件之一:居民身份證、軍人及武警人員證件、戶口本、公安戶籍部門開具的身份證號碼證明、護照等),接受考試工作人員核驗,并按要求在考試確認書上簽名。 3、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場,如鉛筆、黑色簽字筆、橡皮。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考場內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對違反規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試成績。 4、考生入場后,要對號入座,將本人準考證以及有效身份證件放在課桌上,以便核驗。 5、考生答題前應認真填寫答題卡中的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凡答題卡中該欄目漏填涂、錯填涂或字跡不清、無法辯認的,試卷一律無效。 遼寧大學法學院 2014年5月16日 特別提示: 1、遼寧大學2014年法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人數為80名。 2、考試成績排名于考試結束后3周發布,按照總成績由高至低排名順序錄取;成績排名靠前者放棄入學的,按照前述原則進行補錄,直至招生名額錄滿。 3、看到此通知的考生,請編制手機短信“姓名+身份證號碼”發送至18604059041,進行確認。 咨詢電話:024-62602408、18604059041 聯系人:趙老師 |
關于2014年法學全日制二學位考試的有關情況再次提醒通知 |
1.請各位考生詳細閱讀之前發布在遼寧大學法學院網站上的《考試須知》 2.目前已把參加本年度二學位考試的考生準考證號和名單發布到遼寧大學法學院網站上,詳見附件! 3.請考生認真核對本人的準考證號和姓名。 4.提醒考生一定要按照考試須知要求按時參加考試,5月24日 (本周六)考試。 5.如有其他事宜請電話咨詢法學院辦公室趙老師:024—62602408,18604059041。 |
白盟 發表于 2014-6-13 15:53
問下有今年的遼大法學二學位報考考生的統計表嗎
遼寧大學法學院2014年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入學考試成績 入圍考生名單 | ||||||||||||||||||||||||||||||||||||||||||||||||||||||||||||||||||||||||||||||||||||||||||||||||||||||||||||||||||||||||||||||||||||||||||||||||||||||||||||||||||||||||||||||||||||||||||||||||||||||||||||||||||||||||||||||||||||||||||||||||||||||||||||||||||||||||||||||||||||||||||||||||||||||||||||||||||||||||||||||||||||
下列考生(見名單)為我院2014年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入學考試成績入圍的考生。請下列考生本人務必于2014年6月15日上午9:30—14:30,持身份證原件,到遼寧大學蒲河校區文華樓264房間進行現場確認,并繳納第一學年學費(標準:每人4600.00元/學年。同時請將現金存入銀行卡中,進行劃卡交學費)。逾期未到現場確認者視為放棄,剩余名額我院將進行補錄,直至名額錄滿或無考生可錄取為止。 特別提示: 1、非應屆畢業生當日還需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并留存在我院直至遼寧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審查后,方可返還。 2、應屆畢業生須在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后,將其原件提交并留存在我院直至遼寧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審查后,方可返還。 入圍學生名單(按考試排名排列):
遼寧大學法學院 2014年6月11日 |
2014級法學二學位入學須知 1、 請按照課表中設定的上課時間到指定教室上課。 2、 上課時間:上午8:30——10:05;10:25——12:00。下午13:30——15:05;15:25——17:00 晚上18:00-19:30。 3、 法學二學位不統一征訂教材,第一次上課時由任課教師指定教材,自行購買。期末復習范圍以參考教材為準。 4、 學生應應保證每門課的課堂出勤,無故缺課學時達課程總學時四分之一者,取消考試資格,該門課程需重修。 5、 按時完成任課老師布置的課堂作業,未完成作業達總任務量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考試資格,該門課需重修。 6、 教學通知請隨時留意法學院網站發布的最新消息及群共享中的消息。 7、 法學院網址:http://law.lnu.edu.cn/。 8、 教學問題請聯系法學院院辦王印老師,聯系方式:024-62602408。 9、 住宿、學費繳納等學生管理事宜,請聯系輔導員王冠老師,聯系方式:024-62602397。住宿費標準:每學年1200元。學費標準:每學年4600元。 10、 上課周數,請參照遼寧大學校歷安排,二學位上課,節假日(包括法定節假日)一般不停課,特殊情況對課程做調整的,電話通知學生本人,請保持通話暢通。聯系方式有變動,請第一時間通知院辦和輔導員,因個人原因導致消息傳達不到本人的,后果自負。 11、 從第2周開始上課,即2014年9月13日(星期六)開始第一次上課。 遼寧大學法學院 2014年9月1日 |
oooriddle 發表于 2015-1-18 12:47
想問下樓主,今年遼大還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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