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生的主要權利
(一)人身權
人身權是公民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內涵最為豐富的一項權利。為保障學生的人身權,學校教師應盡到特殊的保護責任。
1.身心健康權。保護學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內容。
2.人身自由權。學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對學生進行搜查,不得對學生關禁閉。
3.人格尊嚴權。學校、教師應當尊重學生尊嚴,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4.隱私權。學校和教師有義務保護學生私人、不愿或不便讓他人干涉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信息或生活領域不被他人所知的權利。
(二)受教育權
學生的受教育權包括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權、學習權和公正評價權。
1.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權是指年滿6周歲的兒童應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并受滿法律規定年限的教育,學校和教師不能隨意開除學生。
2.學習權是指學生有權利在義務教育年限內在校學習,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不得以任何借口隨意侵犯或剝奪學生參加學習活動。
3.公正評價權是指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享有教師、學校對自己的學業成績、道德品質等進行公正評價,并客觀真實地記錄在學生成績檔案中,在畢業時獲得相應的學業成績證明和畢業證書的權利。
二、學生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學生應盡的義務有:
1.遵守法律、法規;
2.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3.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4.遵守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三、學生申訴制度
1.學生申訴制度的含義和特征
學生申訴制度,是指學生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照《教育法》及其他法律的規定,向主管的行政機關申訴理由,請求處理的制度。學生申訴制度具有如下特征:
(1)學生申訴制度是保護學生權益的法定制度。
(2)學生申訴制度是維護學生這一特定主體的權利救濟制度。
2.學生申訴的范圍
(1)學生對學校給予的處理不服的,包括學籍管理、考試、校規等方面,都有權申訴。
(2)學生對學校侵犯其合法財產權利的可以提出申訴。
(3)學生對學校侵犯其人身權利可以提起申訴。
(4)學生對教師侵犯其合法財產權利可以提出申訴。
(5)學生對教師侵犯其人身權利可以提出申訴。
(6)學生對學校或教師侵犯其知識產權可以提出申訴。
3.學生申訴的參加人
(1)申訴人。學生申訴制度的申訴人,主要包括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受教育者本人及其監護人。
(2)被申訴人。學生申訴制度的被申訴人,一般是指學生所在的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教師以及學校工作人員。
4.學生申訴的程序
學生申訴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步驟為:提出申訴;受理審查;申訴的處理。
【習題訓練】
1.某縣盛家屯村村民盛某有一個男孩,由于幼時患病,造成左腳跛瘸,導致行動不便。這個孩子到了入學的年齡,盛某帶著他到盛家屯小學報名入學,但學校以他是殘疾兒童為由,拒絕招收。為了使兒子能夠入學,盛某又帶他到附近的另一所學校龍門鎮小學報名。而龍門鎮小學則以此兒童非所屬學區為由,也拒絕招收。根據材料,學校侵害了男孩的( )。
A.平等的受教育權 B.享有教育資源權
C.人格平等權 D.人生自由權
2.教師不得因為各種理由隨意對學生進行搜查,不得對學生關禁閉。否則就侵犯了學生的( )。
A.名譽權 B.人身自由權 C.受教育權 D.人格尊嚴權
3.學校不得使未成年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否則就是侵犯了學生的( )。
A.人身自由權 B.人格尊嚴權 C.身心健康權 D.隱私權
【參考答案】
1.A 2.B 3.C
以上介紹了教師招聘高頻考點之學生的權利與義務,希望對各位考生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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