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學地處福建省廈門市,是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校、是交通運輸部與福建省、自然資源部與福建省、福建省與廈門市共建高校,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碩士推免生資格單位。
學校辦學始于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1918年創辦的集美學校師范部和1920年創辦的集美學校水產科、商科,迄今已有107年歷史。1994年,集美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集美航海學院、集美財經高等專科學校、廈門水產學院、福建體育學院合并組建集美大學。學校以“誠毅”為校訓,在長期辦學實踐中堅持“嘉庚精神立校,誠毅品格樹人”,在海內外享有廣泛聲譽。
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作為大學本科后教育,是培養復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經批準,集美大學2025年在部分專業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培養工作。
一、招生專業和計劃
集美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包括:水產養殖學、電子商務、軟件工程、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漢語言文學和漢語言文學(師范),招生計劃為800人(具體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教育廳規劃處下達為準),分專業招生計劃將根據報考生源情況確定。
二、報名與錄取
(一)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招生對象為集美大學(含誠毅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學制四年),同時須在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且能如期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3.學生可報名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版)”進行查詢或通過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504/W020250422312780837078.pdf地址下載查詢。
4.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二)報名方式
學生通過所在學院進行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5月26日。考生應按要求填寫《集美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報名推薦表》等材料,由學院匯總本學院報名學生相關材料的掃描件并報送招生辦公室,凡不按要求報名,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學生所提交的掃描件務必清晰、完整,否則視為報名無效。報名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將取消報名或入學資格。
(三)選拔與錄取
由學院成立綜合考評小組對本學院報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并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擇優推薦。具體的選拔與錄取實施方案將另行通知。
如有擬錄取學生放棄錄取資格或未能如期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學校將綜合考慮各學院二學位生源流失數量的情況和學院報送的遞補生源名單,于7月中旬左右確定擬錄取遞補名單,公示后按規定錄取。
(四)專業志愿設置
每個考生可以填報1個專業志愿。
三、報到與培養
(一)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校報到,未按時報到或無法提供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的,將依據學校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二)第二學士學位學制兩年(不延長學習年限),全日制脫產學習,納入我校學籍管理系統統一管理。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有關規定,切實保證學習時間。
(三)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四)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發給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五)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六)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辦理相關就業手續。第二學士學位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轉專業,不具有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推薦資格。
四、收費標準
(一)學費標準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閩價費〔2013〕176號等文件規定,學校普通本科各專業的學費收費標準具體如下:
軟件工程專業:13000元/生·學年;
其他本科專業:5460元/生·學年。
(二)住宿費標準
集美大學統一安排學生宿舍(不含留學生公寓),宿舍類型包括四人間公寓、六人間公寓、八人間公寓、四人間普通宿舍、六人間普通宿舍和八人間普通宿舍等,所有宿舍均已安裝空調。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收費標準為550元/生·學年至1300元/生·學年。
以上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主管部門文件標準執行。退費辦法按《集美大學收費管理辦法》(集大財〔2024〕17號)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入學資格核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組織復查,復查達不到錄取要求的,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報名學生須保證所提供的報名材料真實有效,如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確認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入學資格。
六、其它說明
(一)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校紀委(監察專員辦):0592-6181580。
(二)集美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事宜和舉辦輔導班。
(三)本簡章由集美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公布后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七、聯系方式
電話:0592-6183371、6181301
郵箱:zsb@jmu.edu.cn
主頁:http://zsb.j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