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和教育體系,有利于實施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個性化和多元化發展,為學有余力的優秀學生創造更多的學習機會和平臺,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根據教育部、貴州省關于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相關文件精神,遵義醫科大學將面向本校202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中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遵義醫科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遵義醫科大學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4152010661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新蒲校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校園1號路(校本部) 郵政編碼:563000 大連路校區:遵義市匯川區大連路201號 郵政編碼:563000 珠海校區: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金灣路368號 郵政編碼:519041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院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條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條 學校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遵義醫科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指導與監督下進行,由招生就業處、教務處及相關院系具體實施。 第四章 專業與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省有關統一要求,結合學校辦學實際,制定招生計劃,具體如下(含報考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報考該專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報考該專業。 |
第五章 報名條件 第十三條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第十四條 招生對象:遵義醫科大學202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第十五條 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進行查詢。
第六章 報名方式 第十六條 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每名考生最多填報6個專業。 第十七條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將電子版報名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 zyyxyzsbgs@163.com,材料格式為PDF格式,證件照格式為JPG格式,電子郵件標題統一寫為畢業專業+姓名+學號。 第十八條 報名時間:2025年6月20日至6月30日,逾期報名無效。 第十九條 報名材料: (一)《遵義醫科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申請表》(見附件,考生自行下載) (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三)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掃描件。 (四)本科成績單掃描件(加蓋教務部門公章)。 (五)本科期間及相關獲獎證書掃描件。 (六)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掃描件。 (七)本人學信網證件照(需登錄學信網下載,保存為JPG格式電子版,以身份證號命名)。 備注:以上材料掃描件均要求清晰。 第二十條 學校將對考生所報材料及所報專業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第七章 錄取原則 第二十一條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實施錄取,即:以考生本科階段必修課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排序,并依據考生專業志愿次序擇優錄取。若考生所填志愿專業計劃錄取已滿,將進行調劑錄取。 第二十二條 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大學英語六級成績較高的考生;如大學英語六級成績相同,優先錄取大學英語四級成績較高的考生;如大學英語四級成績相同,由學校根據學生本科階段綜合情況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2025年7月30日之前,學校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示預錄取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將對已錄取的考生入學后組織體檢,并嚴格按照國家、省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要求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相關專業報考說明及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等相關規定,報考相應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本科學歷條件為五年及以上學制且符合相關要求的醫學專業畢業生。由于此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學制為二年,相關專業畢業生不能以該學歷報考相關類別醫師資格考試。因此,報考預防醫學專業且被錄取考生,不能以此專業學歷報考公共衛生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第八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 第二十六條 第二學士學位生在收費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學校有完善的“獎、勤、助、補、減 ”學生資助體系,新生進校時開通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 第九章 學生管理與畢業 第二十七條 通過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學制兩年,屬于全日制普通學生,納入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管理。 第二十八條 凡在學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根據學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第二十九條 第二學士學位不得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休學、留級制度,達不到畢業要求的,學校發給結業證書;學習期限不足一年的,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期限超過一年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第十章 復查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省招生、入學及高校學生管理等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聯系方式: 地 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校園1號路 郵政編碼:563000 區 號:0851 聯系(監督)電話:28609366 傳 真:28204408 咨詢電話:28204791、28205801(招生辦) 28643606(教務處)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遵義醫科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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