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吉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報名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二)考生須為延邊大學2025屆本科畢業生;
(三)考生所報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類須與原本科專業不同。具體專業分類依據附件1或查詢教育部網站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年)》(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年)”,考生報考專業不符合上述要求者,將不予審核通過;
(四)體檢標準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相關規定。
二、招生計劃
說明:
1.考生須嚴格按照報考專業類別要求填報志愿,因填報失誤導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報考動物科學專業的考生原畢業學院須為醫學院、藥學院、理學院、農學院、工學院、護理學院,不滿足本條件視為無效志愿;
3.報考朝鮮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考生的高考答卷語種須為漢語,不滿足本條件視為無效志愿。
三、網上報名
(一)凡符合我校第二學士學位報名條件的考生,可通過我校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系統報名,報名系統網址為:
http://dt.ybu.edu.cn/app/dierzs/login.php
(二)上傳報名材料
1.《延邊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附件2);
2.近期小二寸免冠證明照(不得進行PS操作);
3.考生身份證正反面;
4.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尚未發放的,可由學院開具證明);
5.考生本人簽字并拍照上傳的《誠信承諾書》(附件3);
6.攻讀第二學士學位期間本人想致力于研究的方向和未來職業發展設想陳述書(600字以內);
7.延邊大學學生成績單(須加蓋教務處公章);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計算機等級證書等掃描件;大學期間獲得的榮譽證書原件掃描件;參加比賽獲獎以及發表論文的證明材料掃描件。所有材料匯總到壓縮包中上傳,壓縮包格式為zip,壓縮包以考生姓名命名。
注:其中1-6項為必填材料,報名考生必須上傳;第7項為選交材料,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參考。必交材料不全者,視為報名無效。考生須保證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取消第二學士學位的報名和錄取資格。
(三)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5年6月9日至6月13日(逾期無效)
四、志愿設置
本次招考設置六個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為順序志愿,使用總成績錄取,第二至第六專業志愿為平行志愿,使用平均學分績點錄取。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遵循有效志愿。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按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且符合未錄滿專業錄取要求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為止。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五、資格審核與錄取
(一)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的原則。
(二)學校根據學籍、學位信息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對于不能按期畢業并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書的考生,將取消錄取資格。
(三)學校將于報名結束后組織招生學院對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學習科研能力材料、榮譽成就、陳述書、與報考專業有密切聯系的本科課程成績等)進行考評量化確定綜合素質評價分數,綜合素質評價滿分為10分,評分細則由學院自行確定并匯總到招生就業處備案。考生總成績為換算成百分制的平均學分績點與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相加之和,總成績滿分為110分。總成績=平均學分績點/學分績點滿分×100+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總成績和平均學分績點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四)招生就業處依據“順序志愿+平行志愿”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使用總成績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總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分數高的考生。當第一專業志愿生源不足時,未錄滿的招生計劃可以接收第二專業志愿及其他專業志愿考生。第二至第六專業志愿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將未被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的考生按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遵循有效志愿擇優錄取,平均學分績點及報考專業順序相同時,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分數高的考生。
(五)錄取結果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由學校發放《延邊大學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
六、培養計劃說明
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不實施提前或延期畢業。
學校參照《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相關要求,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
七、學歷證書頒發
兩年學習期間,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要求和授予學位要求的,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須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將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兩年學習期間,未達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頒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根據在校學習時間頒發肄業證書或提供寫實性學習證明。
八、其他
(一)錄取的第二學士學位生今年秋季學期入學,報到時須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個人檔案須同時調入延邊大學。學校將對入學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不符合體檢要求的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新生不提供宿舍。
(三)本簡章未盡事宜,按照上級部門政策執行。
九、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zsb.ybu.edu.cn
學校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園路977號
郵政編碼:133002
聯系電話:0433-2732477,0433-2732135(傳真)
延邊大學招生就業處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