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渤海大學始建于1950年2月,是遼寧省政府主辦的綜合性大學,位于渤海之濱的歷史文化名城遼寧省錦州市。學校為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院校和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培養院校。學校占地1950余畝,總建筑面積60萬平方米。設有19個二級學院,53個本科招生專業,擁有18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和10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涵蓋經、法、教、文、史、哲、理、工、農、管、藝等學科門類,現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在校生21000余人。 學校現有專任教師1200余人,其中教授200余人,博士450余人。專任教師中,有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獲得者、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獲得者、全國優秀教師等近百人。 學校現有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7個、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24個,國家級、省級特色(示范)專業、試點專業18個,建設國家級、省級一流課程59門,國家級、省級精品教材24部,獲得國家級、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60項,居省內高校前列。有7個省級教學團隊,有8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有國家級、省級現代產業學院3個。 學校與中軟國際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業建立深度合作關系,開展訂單式、定制式培養。師范生教師基本功扎實,深受用人單位歡迎。畢業生升學率達20%以上,多年來就業去向落實率保持在90%以上,曾獲“教育部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稱號,躋身全國高校就業50強行列。 學校與韓國、俄羅斯、波蘭、英國、法國、美國等國家的30多所高校、教育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與波蘭華沙生命科學大學合作舉辦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共接收4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留學生來校學習,先后與布隆迪大學、中非班吉大學合作建立孔子學院。 學校基礎設施完善,圖書館館藏圖書豐富。校園環境優美,融現代化、網格化、生態化、園林化為一體,在搜狐網第二屆全國高校最美校園評比中位列第八;獲評全國綠化模范單位、遼寧最美校園、遼寧省安全文明校園等稱號。 經過多年發展,學校綜合實力顯著提升。在USNews2021世界大學排行榜中,學校位列國內高校第101位。根據科睿唯安2022年3月份發布的最新ESI數據顯示,渤海大學農學、化學、工程、計算機4個學科進入全球ESI前1%學科;2021年軟科中國最好學科排名,我校有5個學科進入前50%,在遼寧省高校中排名并列第9位。2020-2021《中國研究生教育及學科專業評價報告》顯示,渤海大學在中國普通高校研究生教育競爭力排行榜中,位列遼寧高校第11位。 二、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近三年(2021年、2020年、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二)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三)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四)身體健康,符合專業錄取的要求。 三、學制與學習方式 學制:兩年。 學習方式:全日制。 四、招生專業、計劃及學費標準 注:學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最后審核通過的為準。 詳細專業介紹請搜索“渤海大學招生咨詢”公眾號,打開“專業介紹”欄目。 五、住宿費 宿費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并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收費,宿費標準為800-1200元/年。 六、報到及資格復查 (一)學生應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持錄取通知書及報名材料原件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入學與注冊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渤海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二)對未經同意逾期一周不報到的已錄取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將在學生入學后進行資格復查,對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考生報考前要知悉各專業的體檢要求。入學后,統一安排體檢復查,對不符合專業體檢要求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七、畢業與派遣 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渤海大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發給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八、聯系電話、網址 招生電話:0416-3400131、0416-3400132 九、其他 (一)報名辦法、考試辦法及錄取辦法等另行通知。 (二)本公告若有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二)渤海大學不組織也未委托其他機構或個人開展招生及培訓等相關工作。本公告由招生與就業處負責解釋。 渤海大學 2022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