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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學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發辦〔2020〕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和計劃 計劃招生221人,具體專業招生計劃如下表: 備注:1.學費參照學校相同本科專業收費標準收取。 2.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學生在學校臨平校區(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康泰路8號)就讀。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優良,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2.浙江理工大學2022屆應屆本科畢業生,最遲入學前獲得學士學位。 3.報考專業須與第一學士學位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三、報名辦法 1.考生報名 報名時間:6月6日--6月10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 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系統注冊,并填寫有關信息。每個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專業,報名全部為網上進行,無需郵寄紙質材料。 報名考生須將以下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 (1)《浙江理工大學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表》簽名蓋章版(見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學生自助服務系統打印的成績單和在讀證明。 考生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或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視作主動放棄。 2.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時間:6月13日--6月17日 (1)考生所在學院對考生材料進行初審。 (2)學校有關部門對通過初審的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復審。 四、錄取原則 錄取進程: 6月20日--6月23日 一志愿錄取 6月24日--6月28日 征求志愿 6月29日--6月30日 征求志愿錄取 錄取辦法: 1.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時,按考生報考專業直接錄取。 2.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 (1)按照考生第一學士學位就讀期間平均學分績點排名比(學生平均學分績點在年級專業的排名/所在年級專業總人數)由低到高排序錄取。 (2)當平均學分績點排名比相同時,錄取平均學分績點高的考生。 3.如遇招生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數,則未錄滿專業進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期間,通過資格審核但未被錄取考生可再次填報1個專業,根據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征求志愿只進行一輪。 4.7月初在浙江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站上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正式錄取,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入校管理 1.報到時學生需交驗第一學士學位證書原件、錄取通知書及身份證,未獲取第一學士學位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2.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和學生日常管理由專業所在學院具體負責。在校期間管理事宜,參照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3.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學生在校期間,不得轉專業。 4.對退學學生,學校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未滿一學年退學的,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滿一學年但不足兩學年退學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中途退學的學生,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六、保障與監督 1.本次浙江理工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2.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71-868643333(招生辦)(專業培養方案等具體咨詢各招生專業教務部門) 監督電話:0571-86843028
附件【附件1浙江理工大學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表.docx】
附件【附件2浙江理工大學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征求志愿報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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