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理工學院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實施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要求,依托我校理工科優勢,按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備案要求,完成12個專業備案,經教育部批準,現開始面向符合條件本科畢業生實施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 專業名稱 | 學科門類 | 本科專業類 | 招生計劃數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工學 | 電氣類 | 40 | 電子商務 | 管理學 | 電子商務類 | 40 | 合計 |
| 80 |
注: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廳下達的為準。 二、招收對象及報名條件 招收對象: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報名條件: 1.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誠實守信、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勤奮好學、成績優良。 2.考生所報考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者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三、線上報名 1.填寫報名信息 報名時間:2022年6月30日9:00~2022年7月14日17:00。 報名方法:符合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條件的申請者須掃描報名二維碼,根據系統要求,認真、如實、完整填寫各項相關信息,原則上報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在填報專業志愿信息時,每名考生只允許選擇一個專業志愿,信息填寫完畢并提交后,我校將通過電話通知考生。
2.上傳報名材料 ①本人簽字確認后的《寧夏理工學院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申請表》掃描件。 ②考生本人身份證掃描件。 ③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掃描件。 ④本科階段科技創新及學科獲獎證書掃描件、學校及社會活動經歷掃描件、成績單。 考生必須確保提交的掃描版報名申請表內容與報名系統中最終填報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則所填報信息均無效,視為個人放棄報名,我校不予審核。 四、選拔程序 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教務處負責組織選拔,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 我校將根據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相關要求和考生通過報名系統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過程中,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重點考察學生是否具備所申請專業的知識基礎、原本科專業的學習成績、學科獲獎等情況,并進行評分(滿分100分)。 我校將根據初審評分情況、各專業報名情況等綜合考慮,確定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初審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我校后續的選拔程序。 2.考核及錄取 我校將在7月下旬組織線上面試考核(滿分100分)。 具體各專業的考核時間及安排將通過電話進行通知,請考生保持填報聯系電話準確,并保持暢通。 我校將按照各專業考生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初審評分×40%+面試評分×60%)從高分到低分分別排序,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討論確定各專業入選考生名單。入選名單確定后,我校將于7月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經我校報教育部審核確認后,我校予以錄取。 五、入學報到 1.被我校錄取的第二學士學位新生須按照我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7月發放)及第二學士學位本科新生入學須知相關要求來我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者,必須提前5天向學校招生就業處提出書面請假申請,并附醫院或街道鄉鎮證明,身份證掃描件,注明本人聯系方式,經學校批準后方可延期報到,請假期限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超過兩周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因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六、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加強監督制約機制,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嚴格監督選拔程序。面試考核過程全程錄像。 我校不提供考試大綱及參考書目,不組織、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和測試輔導等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若發現以寧夏理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2.各位考生應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認可本實施方案所述的報名、考核、入選等有關要求后再進行報名。 3.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有效。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考核、錄取資格和學籍,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嚴肅處理。 4.學費標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19800元/年、電子商務19800元/年; 5.我校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我校學籍管理系統。 6.我校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檔案關系轉至學校。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授予寧夏理工學院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證書;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寧夏理工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學士學位證書。 7.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變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準。 8.本實施方案由寧夏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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