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師范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吉林師范大學是吉林省重點大學,學校始建于1958年,學校經過60余年的建設與發展,形成了融本科生、研究生、留學生和繼續教育學生為一體,以教師教育為特色,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辦學體系。我校2023年繼續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一、招生專業與計劃 2023年吉林師范大學第二學士學位計劃招生540人,招生專業、計劃及學費信息見下表: 專業 | 學科門類 | 學制 | 計劃(人) | 學費 | 社會工作 | 法學 | 二年 | 180 | 學費參照2023級同專業全日制本科生收取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理學 | 二年 | 180 |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 理學 | 二年 | 180 |
二、招生對象與條件 1.2021-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畢業生。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報考專業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1版)”進行查詢。 4.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9日— 5月19日12:00。 2.報名方式:登錄吉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通過吉林師范大學招生考試報名系統(http://jlnu.best-edu.cn),按照相關流程注冊報名,上傳以下材料(原件掃描或拍照生成jpg格式文件,不超過2M) (1)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藍色背景),頭像清晰。 (2)身份證。 (3)本科畢業證。對于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擬準予本科畢業證明(或預畢業證明)并加蓋公章。 (4)學士學位證。對于尚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書的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授予學士學位的證明(或預畢業證明)并加蓋公章。 預畢業證明和學士學位證明在一份材料中的,考生需在報名系統的“本科畢業證”和“本科學位證”部分各上傳一次。 (5)未就業承諾書。考生需下載并打印附件中的《未就業承諾書》,簽名后拍照上傳。 3.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第二學士學位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凡不清晰、不完整、不齊全或未按要求填寫、提交的報名材料視為報名無效。 4.每名考生限報1個專業志愿。 四、考核流程 第二學士學位選拔考核分為材料審核和筆試考試兩個環節。 1.材料審核。報名結束后,學校初步審核考生報名材料。初審合格考生方可參加筆試考核。考生需在5月24日后,登錄“吉林師范大學招生考試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初審材料不合格的考生,可在5月24日8:00—5月25日12:00期間重新上傳報名材料,重新上傳的材料仍不合格的考生,視為報名無效。5月26日,我校將在吉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合格名單。考生需及時查看,學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 2.筆試考試 (1)筆試科目: ①英語,滿分100分。 ②綜合素質測試,滿分200分。 (2)筆試時間:2023年6月10日 。 (3)考試地點:吉林師范大學四平校區。 (4)準考證打印:6月5日—6月10日,考生須登錄招生考試報名系統并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五、錄取原則 1.綜合素質測試不低于120分。 2.綜合素質測試合格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總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英語成績。 3.學校可視生源情況調整專業招生計劃。 4.擬錄取名單將在吉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對于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考生,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六、報到和資格復查 1.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憑錄取通知書到我校報到。報到時須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不能提供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個人檔案須同時調入吉林師范大學。 2.入學后,我校將對學生所提交的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全面復查,學校對查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考試作弊的考生,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第二學士學位報考及錄取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其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 3.對考生身體健康需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新生報到后,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4.對在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的考生,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有關法律處理。 七、培養與管理 1.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在校期間不得申請轉專業。 2.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3.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退學學生,可以在退學一個月內,向學校申請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4.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學生資助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八、其他 1.我校招生巡視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對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我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事宜和舉辦輔導班。 3.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及入學培養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若政策調整,則按照新規定執行。 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海豐大街1301號 招辦網址:https://www.jlnu.edu.cn/zsb/ 咨詢電話:0434-3294661 電子郵箱:jlsdzsb@126.com 聯系人:陳老師、高老師
附件【未就業承諾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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