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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理工大學2024年知識產權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華東理工大學于1952年建校,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高校,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建有研究生院,具有完整的學士、碩士、博士高水平人才培養體系。 隨著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深入實施,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深化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等內容已經成為當前的戰略重點,為了推進國家戰略、實現創新發展,高層次、復合型知識產權人才已經成為全社會的重大需求和緊缺資源。 本專業通過系統地教授有關知識產權法的基礎知識與前沿理論,培養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能在專利代理事務所從事專利代理工作,能在高校、研究所、司法、工商管理、產權管理和交易、科技管理、技術貿易、投資管理等部門及大中型企業獨立從事知識產權事務的復合型知識產權高級人才。 本專業的課程由法學專業必修課、知識產權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組成。主要設置課程有:法理學、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專利代理實務、專利情報分析、商標代理概論、知識產權管理等。 本專業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根據國家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華東理工大學法學(知識產權)第二學士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 根據教育部關于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相關文件精神,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學校決定2024年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一、招收對象 攻讀本專業學位的對象必須是普通高等學校理、工、經、農、醫類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等學校理、工、經、農、醫類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往屆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學校第二學士學位計劃30名,招生專業為“知識產權”。 三、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即日起至5月12日期間,考生登陸學校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 https://wsbm.ecust.edu.cn/)進行網上報名,在網上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上傳報名材料,提交后生成報名申請表??忌鸁o需郵寄紙質的報名材料。學校不收取任何報名考試費。 2.上傳報名材料(原件掃描件,務必完整并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 (1)應屆本科畢業生應提交加蓋所在大學教務處印章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成績大表,往屆畢業生應提交本科畢業證書與學士學位證書; (2)校級及以上榮譽證書(如有,可提供。包括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等); (3)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3.材料初審。 學校對按報名要求提交完整有效報名信息的報名材料進行材料初審,考生可于5月17日登錄學校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材料初審結果。 4.確認參加筆試和打印準考證。5月20日前,材料初審通過的考生請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確認參加筆試的考生通過該系統打印準考證。學校將在本科招生網( https://zsb.ecust.edu.cn)公告具體安排,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 四、考試內容及考試安排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參加筆試時,考生須提供報名申請表、網上報名時上傳報名材料的紙質版(須與上傳的報名材料電子版一致)。所有申請者提供的報名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1)筆試。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筆試科目包括英語、法律基礎,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總分滿分200分。 英語測試(相當于大學英語六級):閱讀理解(50%)、翻譯(其中英漢、漢英各占25%)。 法律基礎測試。考試范圍:大學《法律基礎》公共課教材中刑法、民法部分;題型:案例分析。 考試安排: 考試時間 | | | | | | | | 華東理工大學徐匯校區(上海市徐匯區梅隴路130號) |
筆試合格名單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的150%確定面試名單(末位同分全進面試)。 (2)面試。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滿分20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120分)將不予錄取。 筆試合格者參加面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面試重點考核學生的綜合素質、學習規劃和職業規劃等內容。 五、錄取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預錄取結果生效。 新生入學后,因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教育部關于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相關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 六、組織機構 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由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監督。 七、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梅隴路130號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老圖書館200室),郵政編碼:200237 咨*(法學院),021-64252763(本科生招辦) 八、監督機制及違規處理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上海市相關文件精神,認真貫徹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加強招生錄取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利益相關者的監督。學校監督電話:021-64252688。 在我校第二學士學位選拔過程中,若考生在申請材料中存在弄虛作假、在考試招生過程中違規違紀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繼續參與后續招生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預錄取資格的,取消預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九、本簡章由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招生簡章若與教育部2024年相關規定不一致,則按相關規定執行。
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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