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量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為培養復合型人才,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簡章。 一、學校簡介 中國計量大學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與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浙江省省市共建重點高校。學校創建于1978年,坐落于歷史文化名城杭州。現已形成以計量、標準、質量、市場監管、檢驗檢疫為特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學生教育、國際合作教育等多層次、多形式并舉的辦學格局,擁有從學士、碩士到博士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和學位授權體系。 學校設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2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1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5個。浙江省一流學科9個,ESI全球排名前1%學科6個。國家級一流專業18個,國家特色專業4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省級一流專業24個,省級優勢專業7個、省級特色專業12個,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專業5個。學校質量管理工程、標準化工程專業列2024年軟科中國大學專業排名第1位。 學校獲評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入選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學生多次榮獲“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特等獎和創業計劃大賽金獎、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金獎。 二、招生對象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二)中國計量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三)報考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本科專業類,否則視為無效志愿;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gov.cn/srcsite/A0 ... 250422_1188239.html),通過“教育部關于公布2024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年)》的通知”附件2“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年)”進行查詢。 (四)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三、招生專業、計劃 計劃招生50名,具體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注:1.招生計劃以上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2.各專業招生計劃視生源情況進行調整;3.學費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2025年6月6日9:00至6月13日16:00登錄中國計量大學本科招生網點擊“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進入報名系統,按提示逐項填寫報名信息。每位考生最多可填報2個專業志愿。 (二)上傳材料 本次報名全部在網上進行,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請確保上傳材料清晰可讀,考生須將以下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 1.本人簽字確認的《中國計量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掃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掃描件(正反面掃描在同一頁); 3.本人第一學士學位就讀期間所學課程成績單掃描件。 未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 五、資格審核 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報名條件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和報名材料。中國計量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不收取報考費。 六、錄取辦法 (一)學校按照考生第一學士學位就讀期間所學課程平均學分績點排名比(學生平均學分績點在年級專業的排名除以所在年級專業總人數)由低到高排序,依據“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擇優錄取; (二)預錄取名單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七、報到復查 (一)凡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時需提供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不能提供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批準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八、培養及管理辦法 (一)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學制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系統,不享受本科生轉專業政策; (二)凡在學業年限內修完培養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凡在學業年限內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學滿一學年(含一學年)以上退學的學生,發給肄業證書。 未盡事宜參照學校相關政策執行。 九、保障與監督 (一)在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二)學校紀檢監察室負責審查、監督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實施過程; (三)堅持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 十、附則 (一)考生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相關規定執行;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在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2.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的; 3.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三)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學源街中國計量大學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571-86836060 監督電話:0571-86836044 本科招生網:http://zs.cjlu.edu.cn (四)本簡章由中國計量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簡章若有與國家和浙江省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浙江省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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