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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政法大學2015年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華東政法大學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是一所以法學學科為主,兼有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工學等學科的辦學特色鮮明的多科性大學,被譽為“法學教育的東方明珠”。經教育部批準,2015年我校將繼續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生,熱忱歡迎有志青年報考。 一、培養目標 適應依法治國方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和較強實際工作能力的復合型高級人才。 二、學制學位 學制兩年(全日制脫產),畢業時符合條件的獲得法學專業畢業證書和法學學士學位證書。 三、報考條件 即將獲得非法學學士學位的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按學分制提前完成學業并能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以及已獲得非法學學士學位(全日制)的社會人員。 四、招生計劃 2015年我校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為20名。 五、報名辦法 (二)郵寄報名材料:考生在網上注冊以后,將報名材料于2015年2月28日前用郵政EMS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的字樣(所有報名材料恕不退回)。 報名材料包括: 2.身份證復印件; 3.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復印件,學生證每學期學籍注冊章須完整、有效,否則影響報名); 郵寄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學園區龍源路555號明志樓A210,收件人: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01620,電話021-67790220。 (三)郵寄報名費:92元/人,通過郵政匯款匯至我校招生辦,地址同上。 (四)經審核合格的考生請于2015年3月9日-11日,登錄我校招生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科目、時間、地點 (一)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1.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參考書:《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2013年修訂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8月); 2.語文(閱讀分析與寫作,無參考書); 3.英語(參考書:《大學英語》(全新版)1-4冊,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出版) (二)考試時間 考試日期 | | | 2015年3月22日(周日) | | | 2015年3月22日(周日) | | | 2015年3月22日(周日) | | |
(三)考試地點: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考試期間外地考生來校,其食宿及車旅費自理); (四)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考試當天請帶好身份證、學士學位證書(應屆生帶好學生證)備查。 七、體檢和政審 考生筆試考核通過之后,可在招生網查看政審通知以及下載打印體檢表。考生須到所在地區級或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向我校招生辦公室郵寄體檢報告。政審表必須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應屆生由所在學校學生處)簽署意見并加蓋黨委公章。 八、錄取辦法 在政審、體檢合格的基礎上(體檢和政審標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具體規則為:在三門考試科目成績達到合格線后,按三門課程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計劃數予以錄取。 九、收費標準 每學年收取學費6500元,住宿費1200元,教材費等另收。 十、主要課程設置 法學基礎、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憲法學、行政法學(含行政訴訟法)、民法總論(含人身權、民事責任)、物權法學、債權法學(含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學、婚姻家庭與繼承法學、刑法總論、刑法分論、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公法學、國際私法學、證據法學、國際經濟法概論、司法文書、商法概論、法律英語等。 十一、成才保障 我校設有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及社會獎學金和助學金,并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家庭經濟困難(符合規定條件)的,在讀期間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十二、畢業及學位授予 入學后,學籍管理按照華東政法大學有關規定執行。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凡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經考試合格,取得畢業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資格者,即可授予法學第二學士學位。 十三、其他須知 (一)考生須如實、詳盡地填寫報名表、政審表,提交體檢報告; (二)學校不開設入學考試輔導班; (三)開學后,被錄取的考生須提供本人第一學位的學位證書,以便校驗。若有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入學資格; (四)考生被錄取后,均在我校松江校區(上海市松江大學園區龍源路555號)住讀。 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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