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查詢教育部文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 版)》、《2021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
三、報名方式
(一)時間:2022 年 7 月 22 日始~7 月26 日8:00 止
(二)報名方式:全部為網上提交材料報名,無需郵寄紙質材料。
(三)材料提交:考生報名時需將報名材料原件的電子掃描件于7 月 26 日 8:00 前打包發送至招生學院指定郵箱(見表1“接收報名材料郵箱”)。報名材料要求掃描清晰,彩色,并統一打包以“姓名+報考專業”命名,大小在 50M 以內,未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
材料包括:
1.本人簽字確認的《河北地質大學2022 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見附件);
2.考生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一頁紙上,空白處注明:僅供審核第二學士學位報考資格使用);
3.加蓋考生所在院(校)教學管理部門公章的考生本人本科四年成績單(含學分績點);
4.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并確保備案表在有效期內;
5.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報告單、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計算機等級證書(未獲取無需上傳);
6.大學期間獲獎證書原件,參加比賽、項目以及發表論文的證明材料(獲獎、比賽、項目級別要求廳局級以上,發表論文須在國家級期刊上公開發表)。
注: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考核和錄取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四、選拔程序
(一)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材料提交后,招生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報名條件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和報名材料。
(二)考核測試
考核測試方式為線上綜合能力測試。
1.時間:2022 年 7 月 28 日。
2.考核內容:測試由招生學院進行組織,主要考查考生對所報考專業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綜合素質(包括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等)。
3.安排:具體安排與要求見招生學院網站(表2)相關通知。
表 2 招生學院網站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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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22 22:41 上傳
五、錄取與入學
(一)錄取
招生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組織專家依據考生初審情況和考核測試成績,結合其既往學業、綜合素質等情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招生學院網站(見表2)公示。公示2 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公布正式錄取名單。
(二)入學
1.被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延期報到者,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說明延期報到原因,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延期報到申請經本人及家長簽名后,掃描發送至招生學院的“接收報名材料郵箱”(見表 1)。延期報到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周,逾期不報到者,根據教育部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1)本人簽字確認的《河北地質大學2022 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見附件)原件;
(2)本人身份證原件;
(3)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其中,《河北地質大學 2022 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需交到報到點,由學校留存。
2.入學后 3 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六、培養與畢業
根據各專業培養特色與實際情況,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原則上由學校教務處和各招生學院具體負責,學生日常管理原則上由學校學生處和各招生學院具體負責。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第二學士學位證書。
七、監督機制
學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本簡章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加強過程管理,主動做好各個階段的信息公開工作。學校紀檢部門參與并監督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考生及家長若對于選拔過程及結果有異議,可以通過紀檢部門進行申訴,監督電話:0311-87208012,郵箱:hbdzdxjjw@sina.com。
八、其他
1.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本校學籍管理系統。
2.第二學士學位生在生均撥款、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3.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須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須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應當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4.招收學生為全日制全脫產學習,學籍管理按“河北地質大學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5.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九、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河北地質大學教務處。若與教育部和河北省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河北省的相關規定為準。
附件:河北地質大學 2022 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
河北地質大學
2022 年7 月22 日
附件【河北地質大學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