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有關文件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2020年開始實施招收及培養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學校2020年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專業及計劃如下: 招生專業 | 計劃數 | | 法學 | 40 | | 知識產權 | 30 | 優先考慮理工科專業背景考生。
| 金融學 | 35 | 修讀過《高等數學》、《線性代數》課程或相近課程,并獲得相應學分。
| 工商管理 | 30 | | 財務管理 | 30 | | 市場營銷 | 30 | | 行政管理 | 35 | | 教育學 | 35 | | 應用心理學 | 35 | | 合計 | 300 | |
說明: 1.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報考受限專業列表詳見附件。 2.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根據報考人數及生源質量情況可適當調整。 二、報名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 (二)中南民族大學2020屆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 (三)畢業時已取得主修專業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三、報名方式 考生須在2020年7月19日12:00至7月23日17:00通過中南民族大學企業微信“工作臺”“審批”項目中“第二學士學位報名”模塊進行報名??忌商顖笠粋€或兩個專業志愿,為順序志愿,須選擇“是否服調劑”??忌缫炎N中南民族大學企業微信,聯系原學院年級輔導員增加賬號。 在報名系統中,考生須提交申請材料和能體現申請者能力水平的相關材料,填報參加的項目時選擇有代表性的活動項目填報。一項成果多次獲獎只填報最高級別獎項。填報材料類別如下: (一)學術學業活動:主要包括參加的各類學科競賽、科研活動、征文比賽、創新創業類比賽等情況。此類項目填報數量不超過8項。 (二)文體活動:主要包括參加的各種文藝、體育活動等情況。此類項目填報數量不超過5項。 (三)社會活動:主要包括參加志愿者活動、學生社團活動、公益活動等情況。此類項目填報數量不超過5項。 考生參加以上活動獲獎的,必須上傳獲獎證書、公開發表作品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獲獎證明材料作為選拔考核的重要參考之一,不上傳相關獲獎證明者視為獲獎信息填報無效。 四、錄取規則 學校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采用“申請審核制”方式,分為材料初審和選拔考核兩個部分。 (一)材料初審 考生原就讀學院對考生系統內填報的材料進行初審。如因申報信息不符合相關報考條件或材料弄虛作假導致審核不通過,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初審結果將于7月26日左右通知考生,考生在中南民族大學企業微信中查看結果。 (二)選拔考核 學校對通過初審的考生材料組織專家評審,材料評審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考察考生的學業水平,依據為考生本科階段的平均學分績點(GPA)和大學英語四級(含小語種)成績,兩項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第二部分考察考生的培養潛質和綜合素質,依據為考生提交的申請及支撐材料,滿分100分。材料評審總成績中,平均學分績點(GPA)占60%、大學英語四級(含小語種)成績占15%、培養潛質和綜合素質占25%,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外語學院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學生大學英語四級(含小語種)成績不計入總分,平均學分績點(GPA)占75%。 (三)錄取辦法 學校根據材料評審總成績及各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中培養潛質和綜合素質部分成績不得低于60分??偝煽兿嗤闆r下,少數民族考生優先錄取。同總成績及民族條件下,第一部分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忌顖蟮膶I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錄取。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本(預)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后,將于7月底左右在本科招生信息網( https://zsb.scuec.edu.cn/)進行公示。公示期內無異議的,辦理錄取手續。 五、入學及其他 (一)第二學士學位錄取新生應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入學報到;報到時無法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報到的新生,須在開學后三日內向學校請假并提供支撐材料,經學校允許后按規定時間補辦入學手續,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三)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學校在新生入學后將對報名材料進行復核,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 (四)學生學費、住宿費根據學校學生學費、住宿費相關管理規定繳費。 (五)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六)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延長學習年限,發放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習未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七)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六、保障與監督 (一)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本(預)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就業工作處、教務處負責具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 (三)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七、附則 (一)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就業工作處與教務處共同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二)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就業工作處、教務處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民族大道182號 郵編:430074 招生就業工作處:027-67842763;教務處:027-67843341 監督舉報電話:027-67842644
附件:中南民族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考受限專業列表 中南民族大學 2020年7月18日
附件: 中南民族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考受限專業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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