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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州醫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構建高質量教育體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大力培養復合型人才,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1 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與培養工作的通知》(魯教高函〔2021〕18號)要求,學校2021年擬招收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現將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招生范圍及招生計劃 (一)報名范圍 1.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以及2019屆、2020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且目前尚未就業的往屆生。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2.考生須在本科階段取得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3.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 版)”進行查詢。 4.體檢標準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相關規定要求。 (二)招生專業與計劃 注:學校可根據報名情況,適度調整招生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調整幅度不超過公布計劃的 10% 。 二、招生報名及考核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7月3日-10日 2.報名辦法及流程 (1)考生網上報名,考生將以下報名材料的電子版(掃描或拍照)統一儲存為一個壓縮文件發送至招考辦郵箱 zkb@bzmc.edu.cn,壓縮文件名和電子郵件標題名均命名為“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姓名+畢業學校”,被錄取的學生報到入學時提交原材料。 ①《濱州醫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附件1),本人簽字(簽名后的掃描版),電子文件名“姓名+報名表.pdf”; ②身份證(正反面),電子文件名“姓名+身份證.pdf”; 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電子版,以個人身份證號命名,要求五官清晰,不得進行PS操作; ④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電子掃描件; ⑤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電子文件名“姓名+學歷學位證書.pdf”; ⑥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外語類專業四級或八級考試)成績報告單掃描件(如沒有可不提供)。 ⑦濱州醫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報名匯總表電子版(附件2) 注:材料必須齊全,否則報名無效。 (2)在填報專業志愿時,每位考生可選擇報考多個專業,確認是否服從調劑,并參加第一志愿專業綜合能力測試。 (3)特別說明 ①學校不接受現場報名和郵寄材料; ②未按要求提供報名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者,視為無效材料。凡不按要求報名,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綜合能力測試流程 1.學校對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獲得測試資格。 2.7月12日-7月13日:報名材料審核及線上測試安排。 3.7月14日登錄濱州醫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初審結果。 4.7月15日公布綜合測試平臺和測試順序。 5.7月16日:線上綜合能力測試。網絡遠程面試,考生按抽簽順序逐一參加面試考核。 (三)綜合能力測試內容 1.大學外語閱讀理解及口語水平。滿分10分,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的外國語運用能力。 2.專業能力水平。滿分30分,主要考查考生對報考專業的基本認知及潛在學習能力。 3.綜合素質。滿分6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等情況。 三、錄取辦法 (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及實施細則,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 1.考生按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專業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 2.錄取程序:按照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首先錄取第一志愿專業考生,第一志愿專業未錄滿時,可接收第二志愿專業的考生。同一批次同一志愿專業考生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面試成績同分處理辦法:按照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位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3.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二)擬錄取名單在濱州醫學院本科招生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正式錄取,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收費標準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五、報到入學 (一)被學校錄取為第二學士學位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憑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三)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四)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體檢統一安排在報到入學時。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中弄虛作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學生培養與畢業 (一)人才培養。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 (二)畢業證書。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須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須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就業派遣。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七、保障與監督 (一)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教務處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在招生錄取工作中,將招生“陽光工程”要求貫穿招生考試全過程,嚴格落實教育部“十公開”規定,建立和完善招生、紀檢、專家等集體決策和相互監督的招生工作機制,重點強化對考生報名、考試過程、招生錄取、入學資格等環節的監督檢查。 (二)濱州醫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學校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監督。監督及申訴電話:0535-6913230。 (三)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與選拔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 八、附則 (一)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二)本章程由濱州醫學院負責解釋。本章程未盡事宜或與上級政策不一致之處,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九、招生聯系方式 煙臺校區電話:0535-6913058 6913059 傳真:0535-6913059 特殊教育學院電話:0535-6913302 公共衛生與管理學院電話: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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