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學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的相關精神,2022年我校面向本校應屆畢業生招收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一、招收對象 西南政法大學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2022年應屆畢業生。 同時,申請報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二)考生所報考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者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 | 專業類 | 學科門類 | 招生計劃 | 學制 | 就讀地點 | 學生學籍歸屬學院 | 日常管理歸屬學院
| 備注 | 法學 | 法學類 | 法學 | 200 | 兩年 | 沙坪壩校區 | 經濟法學院 | 繼續教育學院 |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類 | 管理學 | 50 | 兩年 | 渝北校區 | 商學院 | 商學院 |
| 英語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文學 | 50 | 兩年 | 渝北校區 | 外語學院 | 外語學院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不低于497分或大學英語六級考試不低于425分 |
考生限報一個專業,并不能進行專業調劑。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6月14日止。 (二)報名方式 畢業生須填寫《西南政法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學院蓋章的成績單、學生本人簽名確認的成績排名證明(見附件模板),以學院為單位提交至本科招生辦公室。 四、錄取 (一)審核。本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招錄采取成績審核制的方式。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生遵循個人自愿的原則,在規定日期前提交完整報名材料,本科招生辦公室對各學院提交報名學生的課程成績進行審核。 (二)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將以報名考生本科期間學業成績排名百分比(所在專業名次÷所在專業總人數)為依據,從高到低依次擇優分專業錄取。 經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領導小組審核公示無異議,報經重慶市上級部門審批后予以錄取,并寄發錄取通知書。 五、學習與住宿費用 本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方式。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學生入學時按學年制的學費標準預收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第二學士學位項目預收學費為每生每年5600元。 住宿費按實際居住宿舍確定的標準收費。 六、學籍管理 (一)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項目學生在沙坪壩校區就讀,學籍和黨團組織關系歸屬學院為經濟法學院,日常管理歸屬繼續教育學院,適用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第二學士學位人才培養方案,由學校統一在全校法學教研室安排師資;工商管理第二學士學位項目學生在渝北校區就讀,所屬學院為商學院,適用西南政法大學工商管理第二學士學位人才培養方案;英語第二學士學位項目學生在渝北校區就讀,所屬學院為外語學院,適用西南政法大學英語第二學士學位人才培養方案。 (二)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2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三)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學生按照學校制定的專業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進行修讀,凡在學制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四)退學的學生,學習未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五)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期間參照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七、待遇與畢業證書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的規定,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國家有關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待遇及相應補貼。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獲得西南政法大學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及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第二學士在校期間,不得轉專業。 八、報到與資格復查 學生入學與注冊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西南政法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執行,學生應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持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假期不得超過14日。未請假或請假逾期14日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學生入校后,學校將對學生進行身體和資格條件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錄取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九、招生辦聯系方式 地 址:重慶市渝北區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01120 聯系電話:023—* 監督電話:023—6725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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