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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學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福州大學創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工為主、理工結合,理、工、經、管、文、法、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福建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培養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人才,我校2022年繼續開展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 | 學制 | 授予學位門類 | 專業類 | 擬招生計劃 | 學費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二年 | 工學 | 電氣類 | 60 | 5460元/學年 | 電子信息工程 | 二年 | 工學 | 電子信息類 | 120 | 5460元/學年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二年 | 工學 | 計算機類 | 80 | 5460元/學年 | 視覺傳達設計 | 二年 | 藝術學 | 設計學類 | 98 | 9360元/學年 | 會計學 | 二年 | 管理學 | 工商管理類 | 120 | 5460元/學年 |
注:1、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各專業擬招生總計劃為478人,各專業間招生計劃將根據報名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2、視覺傳達設計在廈門集美校區培養,其他各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培養地點在旗山校區。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我校2020屆、2021屆、2022屆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尚未就業或升學的學生(不含至誠學院),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已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且證書須在學信網和學位網注冊。 3. 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相關錄取要求,詳見我校當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4.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詳見附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例如:同為設計學類的數字媒體藝術、環境設計等專業不可報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同為工商管理類的工商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專業不可報考會計學專業)。 5.視覺傳達設計只招收第一專業為美術類專業畢業的考生;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習對物理和數學有一定基礎要求。 三、報名程序 統一采取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于2022年7月1日-7月9日登錄招生考試中心網站(https://zsks.fzu.edu.cn)首頁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每個考生可以填報三個專業志愿,各志愿平行。考生須按要求在系統里上傳報名材料,所有報名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合成1個pdf文件上傳,上傳的報名材料須清晰、真實、完整,未按要求完成報名、上傳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報名無效。具體報名材料如下: 1.由個人簽字確認的《福州大學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報名系統打印)。 2.個人成績單(教務處自助打印機打印)。 3. 空白報到證或離職證明。 4. 其他能夠證明個人學習、科研等方面能力的材料。 備注:以上1-3項材料為必備項,考生必須提供并上傳。 四、選拔與錄取 報名結束后學校將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并以報名考生本科期間平均學分績點為主要評審依據,兼顧學生綜合表現情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入學及其他 1.錄取新生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具體教學管理安排詳見學校教務處《福州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管理暫行辦法》。入學報到后,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已就業或有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取消錄取資格。 2.學校原則上不保證住宿安排,具體以后續通知為準;報到時間及其他事宜參見錄取通知書及《新生入學須知》。 3.錄取新生報到時須持錄取通知書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本人本科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原件,在校學習期間須將檔案關系轉至學校。 4.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報到的新生,須在開學后三日內向學校請假并提供支撐材料,經學校允許后按規定時間補辦入學手續,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5.學校在新生入學后將對報名材料進行復核,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 6.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第二學士學位證書。 7.達不到畢業要求的學生,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退學學生,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8.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六、附則 1.報名申請我校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招生考試中心網站的相關公告通知。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2. 本章程具體解釋工作由福州大學招生考試中心承擔。如教育部關于第二學士學位辦法有新的變化,則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準。
咨*7 0591-22867800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學城烏龍江北大道2號 福州大學招生考試中心 郵政編碼:350116 招考中心網址:https://zsks.f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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