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工程學院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長春工程學院是省屬普通公辦高等學校,國標代碼11437,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應用型大學A類高校,吉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應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實施高校,“CDIO工程教育改革”試點高校,“新工科”綜合改革類項目實施高校,“歐盟伊拉斯謨計劃研究生國際化培養項目”實施高校,“吉林省轉型發展示范高校”。 一、報名條件 招收當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二、招生專業 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的五個專業均已通過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進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陣”。考生可以填報三個專業志愿,并設專業志愿是否服從調劑選項。 注: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學費按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標準執行,具體參照《長春工程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三、報名方式 凡符合我校第二學士學位報名條件的考生,可訪問長春工程學院本專科招生信息網http://zsb.ccit.edu.cn/,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系統進行注冊報名(或登錄https://www.wjx.cn/vm/OamABtq.aspx),按要求完整、準確地填寫相關信息。 考生必須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我校不接受現場或郵寄報名。 報名截止日期:2022年7月14日12:00 報名所需材料: (1)身份證掃描件 (2)學信網查詢的本科學位證認證報告掃描件 四、考試 報名結束后學校將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和相關材料,請考生于7月15日到長春工程學院本科招生信息網查看審核結果及考試時間和方式。 五、錄取 達到學校規定錄取分數控制線的考生,安排專業時,按考生的成績和專業志愿順序,采取“專業級差”方式依次錄取。 專業級差:專業第一志愿至專業第三志愿的級差依次為3分、2分。專業第一志愿未能滿足的考生,分數減去專業志愿級差后,專業第二志愿可與專業第一志愿的其他考生同時排序,依此類推。在級差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數學、外語的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優先錄取分數高者。 六、培養相關事宜 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須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應當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七、違紀或作弊考生處理辦法 1.如果考生在報考和考試中違紀或作弊,弄虛作假,我校取消其報考或入學資格。 2.入學后,我校將按照國家和吉林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對錄取的學生進行資格復查。如發現有冒名頂替、考試作弊、提供虛假證明(或證書)材料等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未盡事宜,參見教育部相關文件 八、聯系方式 招生就業處電話:0431-80578555,80578299 長春工程學院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b.ccit.edu.cn 長春工程學院 二O二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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