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師范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閩南師范大學成立于1958年春,是福建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校、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現有北江濱、圓山兩個校區,占地面積約2000畝。現有本科專業68個,涵蓋文學、工學、理學、教育學、管理學、經濟學、法學、藝術學、農學和歷史學等十大學科門類,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兩萬一千多人。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等學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經批準,閩南師范大學2023年在部分專業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生招生培養工作。 一、招生計劃 2023年擬招生總計劃390人,專業設置如下:
二、報考對象和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2.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2021屆、2022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 3.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4.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三、報名要求與程序 1. 6月30日-7月7日內,請考生登陸mnnu.mnsfdx.com進行網上報名(電腦端報名,不支持手機端)。考生按要求填寫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的掃描件,凡不按要求報名,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溫馨提醒:報名截止時間7月7日24:00。 2.考生須將以下材料清晰的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 (1)閩南師范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信息填寫后,系統自動生成下載,須考生本人下載打印并簽字后掃描上傳); (2)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清晰原圖,JPG 格式,以身份證號命名); (3)學信網注冊的第一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身份證(正反兩面); (5)由畢業院校教務部門蓋章出具的本科成績單(含GPA); (6)“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交); 3.上述材料掃描件務必清晰、完整,否則視為報名無效并不予審核。申請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將取消報考或入學資格。 4.復審通過后,可下載準考證。 四、考核及錄取 2.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將采用現場面試的形式進行考核,由考生申請報考專業所在學院負責組織面試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對所報考專業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及邏輯思維能力、創新潛質、心理素質等(總分100分)。 3.錄取原則 (1)閩南師范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審核、考核情況,學校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不進行專業調劑。同等條件下,閩南師范大學畢業生優先錄取。 (2)未經過面試考核或面試考核低于70分的畢業生不予錄取。 (3)擬錄取名單在閩南師范大學招生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4.專業志愿設置 每個考生可以填報1個專業志愿。 五、學籍管理及培養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不延長學習年限),全日制學習,納入我校學籍管理系統。 (二)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我校可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第二學士學位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轉專業,不具有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推薦資格。 六、報到及其他 1.第二學士學位錄取新生應攜帶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在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校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持相關證明向學院請假,經學院批準后,報教務處備案。請假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錄取資格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3.學校原則上不保證住宿安排,具體以后續通知為準。 4.報到時間及其他事宜參見錄取通知書及《新生入學須知》 七、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根據福建省物價局閩價費〔2013〕176號等文件規定,學校普通本科各專業的學費收費標準具體如下:一般本科專業5040元/年;重點學科專業5460元/年。 八、其它說明 (一)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紀律監督舉報電話:0596-2591404。 (二)閩南師范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事宜和舉辦輔導班。 (三)本辦法公布后,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九、聯系方式 招生咨*、2520961、2520967 通訊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縣前直街36號招生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