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 南 學 院 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湖南省教育廳相關規定要求,學校將開展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為確保“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特制訂本招生簡章。 一、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第二學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二、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漢語言文學 招生計劃:20人 學 制:2年 授予學位:文學學士學位
三、招生對象 2024年湘南學院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本科畢業專業為漢語言文學的學生不得報考第二學士學位漢語言文學專業。
四、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2.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 3.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五、培養模式 二年全日制本科培養模式 六、收費標準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湖南省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
七、報考方法 考生從即日起到6月14日18:00止,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下載《湘南學院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按要求完整、準確地填寫相關信息,將報名表轉換成PDF文件連同其他報名材料(包括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近期照片等信息)打包壓縮發送到指定郵箱(36315298@qq.com),務必保證下載填寫的報名表與招生簡章附件中的文檔模板保持一致。報名截止后,我校組織專家對申報者進行資格審核(對材料未按要求準備者不予審核)。初審結果6月21日之前在湘南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s://zs.xnu.edu.cn/)上公布,學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八、面試 考試采用面試形式,面試具體安排在初審結果通知中發布。初審合格考生在面試前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學校對考生的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復審,復審合格考生可參加面試。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對所報考專業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及邏輯思維能力、創新潛質、心理素質等。
學校組織專家對初審通過考生進行面試選拔,面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具體面試方式、時間及地點將由學校通過電話、郵件等形式通知學生,請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九、錄取辦法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根據專業培養目標等要求,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合格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學生名單報省教育廳審定后,統一辦理錄取手續。新生報到后,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培養與畢業 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由學校教務處具體負責,日常管理由學生工作處負責。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第二學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十一、附則 1.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經查實,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2.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3.聯系方式 咨*;傳真電話:0735-2865358 4.本簡章由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湘南學院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湘南學院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報名登記表.docx
湘南學院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學生體檢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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