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培養復合型應用型人才,上海戲劇學院2025年擬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現將相關招生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數
二、招收對象
招收2025年上海戲劇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且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等的應屆畢業生。
三、報名資格
1.在我校本科就讀期間身心健康、表現良好;
2.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等(考生就業信息的審核與解釋等事宜由我校學生處負責);
3.學科專業限制:考生可跨本科專業類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學科專業限制符合情況的審核與解釋等事宜由我校教務處負責)。
例如:表演(戲劇影視)專業學生,可報考藝術管理,而不可報考同屬“戲劇與影視學類”的專業(即不可報考下表中與自己本科專業相同顏色標注的專業)。
四、網上報名
(一) 每位考生在我校限報1個專業,不得兼報;報名成功后,無法更改報考專業。
(二) 報名時間:2025年5月29日10:00 - 6月3日15:00
(三) 報名入口:“上海戲劇學院招生”微信公眾號(關注 “上海戲劇學院招生”微信公眾號→菜單欄選擇“本科報名”,頁面將自動跳轉至“上海戲劇學院本科報名系統”小程序→選擇“第二學士學位”→按提示完成后續網上報名流程)。
五、選拔程序
(一)初審(滿分100分)
學校學生處、教務處對報名考生的報考資格及兩項成績信息(畢業成績單上的“平均績點”和“平均分”)進行審核,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以在校期間的百分制平均分(按平均學分績點換算) 記初審得分。對于初審不通過的考生將不再另行通知;對于初審通過的考生,初審結果預計于6月中旬在上海戲劇學院招生網(https://zs.sta.edu.cn)公布。
(二)專業考試(滿分100分)
初審通過的考生須參加所報專業的專業考試,考試形式為面試,面試預計于6月中旬進行(專業考試具體安排將與初審結果一同公布)。
專業考試內容:
1. 自我闡述(不超過5分鐘):選擇已完成的作品、畢業創作或畢業論文闡述在校的學習情況,重點考察申請人的專業綜合素質。
2. 考委即興問答:重點考察申請人對所報考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興趣及認識程度、學習規劃及培養潛質。
(三)錄取辦法
1.最終成績(滿分200分)=考生“平均績點”(百分制)+“面試成績”(百分制);
2.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無法于當年7月10日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者,不予錄取;
4.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按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末尾同分依次、逐項比較平均績點(百分制)、面試成績(百分制),擇優錄取)。錄取名單報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審定,預計于7月下旬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入學
1.每學年學費13,000元,如有變動,按政府有關部門審核的新標準收取。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2.入學后,我校將進行錄取資格的復查,如發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3.我校實行獎、助學金制,具體評定規則以《上海戲劇學院學生手冊》為準。
4.上海生源原則上實行走讀制,若有住宿需求可在開學報到當日提交住宿申請。
七、培養及管理辦法
1.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我校學籍管理系統。
2.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須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須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3.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我校可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4.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5.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八、監督機制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選拔錄取工作的監督,面試過程全程錄像,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1-62488077 51768377
監督電話:021-62495375
接待時間: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上海戲劇學院招生辦公室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