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杭州師范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簡章。第二條 本簡章適用于杭州師范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杭州師范大學,院校部委代碼:10346,浙江省代碼:0020。
第六條 學校層次和類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
第七條 學校位于歷史文化名城杭州,現有倉前校區(余杭塘路2318號)、下沙校區(學林街16號)、玉皇山校區(玉皇山路77號),占地3000多畝。
第八條 頒發證書: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由杭州師范大學頒發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組,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委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錄取工作。監督電話:0571-28865047。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報名時間:2020年7月10日—7月15日。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
1.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2020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2.所報考的專業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3.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4.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5.有志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的考生。
第十四條 報名方式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個人提出申請,每個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專業。
第十五條 資格審查
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考試的考生名單;
考生可于2020年7月17日登陸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個人初審結果。
第十六條 網上確認及繳費
通過初審的考生登錄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點擊“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網上確認流程”進行網上確認、繳費、打印準考證,用A4紙張打印。網上確認、繳費時間為:2020年7月18日-7月20日,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0年7月21日-23日。
第五章 考核方式和錄取辦法
第十七條 考核方式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核,考核方式為筆試。
1.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時間:2020年7月23日。
考試科目:
2.考試地點:杭州師范大學倉前校區(余杭塘路2318號)。
第十八條 錄取辦法
1.各專業考試科目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上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1劃定各專業校內投檔基準線進行專業投檔,分專業擇優錄??;總成績相同的考生,以英語成績為優先。
2.學校將根據考試成績調閱學生檔案,對審核合格者發給錄取通知書;
3.凡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時需提供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不能提供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4.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規定執行。新生報到后,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5.在錄取時,當各專業確認報考人數不足招生人數的110%時,錄取人數控制在各專業確認報考人數的85%以內。
第十九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測試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六章 收費、獎勵和資助及相關政策
第二十一條 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的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通過初審的考生需在網上繳納報考費,標準為140元/人,未通過初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杭州師范大學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學年開始時,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預收標準進行預收,學年結束后結算。
第二十二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師范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學生入校后遵循杭州師范大學教學管理、學生管理、獎學助學等文件規定進行管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新生錄取結果將通過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
第二十五條 咨詢聯系方式: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生辦公室地址:杭州師范大學(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號,郵編:311121)。招生熱線: 0571*n]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考試考核方式、考核內容、考試時間和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本簡章自公布之日實行,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本簡章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