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湘潭大學創辦于1958年,是一代偉人毛澤東同志親自倡辦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1978年,學校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16所文理工綜合性重點大學之一。1981年,學校成為全國首批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05年成為湖南省與教育部共建高校,2013年成為湖南省與國家國防科工局共建高校。2018年9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對學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學扎根偉人故里,弘揚優良傳統,堅持立德樹人,勇于改革創新,努力把學校辦得更好、更有特色。學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湖南省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等。 建校以來,湘潭大學綜合辦學實力與核心競爭力穩步提升,在《泰晤士高等教育2020年世界大學排名》中位居內地高校第43位,位居USNews世界大學排行榜內地高校第94位。 學校設有研究生院和21個學院、教學部,學科覆蓋文、史、哲、理、工、經、管、法、藝等9大門類,化學、材料科學、工程學、數學等4個學科的ESI排名進入全球大學和科研機構前1%,7個學科進入2019軟科世界一流學科排名。現有3個國家重點學科,5個湖南省國內一流建設學科,10個湖南省國內一流培育學科,4個國防特色學科;有15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10個二級學科博士點),3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94個二級學科碩士點),19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15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9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1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8個專業通過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 學校擁有1個國家應用數學中心、1個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2個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1個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有2個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1個國家文化和旅游部中國紅色旅游創新發展研究基地,3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2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有1個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3個湖南省“2011協同創新中心”和2個湖南省特色專業智庫;有4個教育部創新團隊,5個湖南省自科基金創新研究群體,3個湖湘高層次人才聚集工程創新團隊,8個湖南省高校科技創新團隊;是首批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首批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 一、招生專業、計劃及學制 二、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 2.已獲得學士學位的202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3. 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 4. 知識產權專業文理兼招,理工科類畢業生優先,不招收法學類專業畢業生;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招收非數學類的理工科類畢業生;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專業招收非機械類的理工科類畢業生。 5.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本科為成人教育、網絡教育、自學考試、專升本類型的學生; (2)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以及在校期間被學校處以記過以上處分者。 三、招生辦法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采取“申請-考核制”。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7月11日至7月17日18:00截止。 具體流程如下:申請人請登錄湘潭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xtu.edu.cn),點擊“第二學士學位報名”進入報名系統,并按提示信息填寫相關內容。 (注意事項:全部為網上報名,無需郵寄材料。) 2.提交材料 請按以下要求在報名系統中提交相應材料: (1)按要求填寫《湘潭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表》; (2)下載并打印報名表,申請人在“學生本人意見”欄簽字,“思想政治表現”由申請人原畢業院(系)填寫其現實表現,“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欄由申請人本科畢業高校畢業生就業部門綜合考察學生思想品德等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填寫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 (3)上傳報名表、研修計劃、畢業證和學位證掃描件、四年學習成績總表(蓋章)、外語水平相關證明、省級(含)以上獲獎證書和身份證掃描件(或照片)。 3.材料審核 報名截止后,學校組織專家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對材料未按要求準備者不予審核),綜合學業成績、省級(含)以上獲獎情況、論文公開發表情況、外語水平等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候選人名單。 請申請人于7月20日后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復試候選人名單將在招生網進行為期三天(工作日)的公示。 4.復試 進入復試后,申請人須提交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獲獎證書原件以及外語水平證明原件等,供學院核查。如學院對學歷學位證書或外語水平證明等材料有疑問時,申請人須按照學院要求提交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復試時間安排在7月24日。 復試采取綜合面試的方式,對學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外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質以及心理素質等方面進行考察。 5.體檢 申請人在確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三甲及以上醫院,復試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四、收費標準 知識產權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生學費標準為5500元/人/學年; 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生學費標準為5300元/人/學年;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生學費標準為6500元/人/學年; 住宿費、空調維護費、代收費等收費標準按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執行。 五、畢業和就業派遣 1.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應當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2.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須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須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3.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六、監督管理 1.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第二學士學位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招生工作。 2.各招生學院應制定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復試實施細則,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經同意后公布并實施;公布投訴電話及郵箱,接受申請人的投訴及監督。經查屬實的招生違規行為,屬于申請人問題的(如提供虛假材料、考試作弊等),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屬于學院問題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學校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招生監督電話:0731-58298658。 七、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西郊湘潭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郵編:411105 招生網網址:http://zhaosheng.xtu.edu.cn 聯系電話:0731-58293275/58293451 微信公眾號:湘潭大學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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