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等文件精神,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上海大學2020年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上海大學是上海市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與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設試點,教育部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校園占地面積近200萬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140萬平方米,形成了以校本部為“一體”、延長校區和嘉定校區為“兩翼”的“一體兩翼”的校園格局。學科門類齊全,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醫學等,無論是辦學水平,還是整體辦學條件,在全國高校中都已躋身前列,“自強不息”“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校訓和“求實創新”的校風在師生中不斷弘揚光大。
展望未來,上海大學以追卓越、創一流的理念,為社會培養具有全球視野、公民意識、人文情懷、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并能應對未來挑戰的人才,努力建設成為世界一流特色鮮明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
一、招生專業、計劃及學制
學院 | 專業 | 計劃 | 學制 | 備注 |
社會學院 | 社會工作 | 30 | 2 | 培養的重點方向是健康社會工作和老年社會工作。 專業介紹見附件。 |
法學院 | 知識產權 | 30 | 2 | 專業介紹見附件。 |
二、報名條件
| 社會學院社會工作 | 法學院知識產權 |
報名條件 |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
2.已獲得大學英語六級考試通過證書。 |
3.僅招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學科門類為“醫學”的應屆畢業生。 | 3.僅招收上海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
注:原就讀本科專業所屬專業類為“法學類”的學生不能報考法學院知識產權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三、招生方式及選拔程序
(一)網上報名
7月13日—7月17日,考生登錄我校報名平臺(http://202.120.126.15/DEXW/Web/Student/Student_FirstPage.aspx)申請報名號,并進行報名。僅能報考一個專業志愿。
請考生務必按照系統提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 并將以下材料的電子版本(拍照或掃描)上傳至系統。務必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不需郵寄書面材料。
上傳系統的材料(拍照或掃描)如下:
1.通過系統下載并打印的《上海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須本人簽字);
2.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3.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單;
4.本科階段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本科教務部門公章);
請考生務必按要求上傳材料,并保證材料齊全,否則視為報名無效。
(二)公布初審合格名單
學校對按照報名要求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進行初審。
7月下旬,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http://202.120.126.15/DEXW/Web/Student/Student_FirstPage.aspx)查詢初審結果。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三)下載打印準考證
初審通過的考生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四)考試
初審通過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考試,主要考察英語綜合能力、綜合素養。
具體考試形式、時間詳見“準考證”。
(五)錄取辦法
1.上海大學劃定考試合格分數線。
2.上海大學依據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照考生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依次排序,進行錄取(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參與排序)。
3.錄取名單經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且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4.凡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時需提供大學本科畢業證、學位證書、大學英語六級證書原件,不能如實提供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5.新生報到后,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入學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四、培養及管理辦法
(一)學費參照上海大學本科生學費收費標準,每生每年5000元。
(二)學生入校后進行全日制全脫產學習,學籍管理按“上海大學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三)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四)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五)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五、監督約束機制
(一)上海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同時接受上級及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我校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選拔程序。
六、其它須知
(一)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第二學士學位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二)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考試回避制度。
(三)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也不對考生和家長作任何形式的承諾。
(四)學校嚴禁中介機構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五)聯系方式: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w.shu.edu.cn
法學院咨*
社會學院咨詢電話:021-66137108
學校咨詢電話:021-66134148 學校監督電話:021-36215782
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00-4:30
七、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若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調整,我校相關政策也將作相應的調整,以調整后為準。
附件:專業介紹
一、法學院知識產權專業
上海大學法學院的歷史,最早可追朔到始建于1978年12月的復旦大學分校法律系和建立于1988年的上海工業大學知識產權教學與研究中心。經過四十多年的發展,學院現有2個本科專業(法學、知識產權)、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法律碩士專業(法學、非法學)學位授權點。學院現設有知識產權學院和6個教研室;設有2個校級研究機構與20多個院級研究機構。學院師資力量雄厚,現有教職工60人,其中專任教師48人,專任教師中教授、博士生導師13人、副教授19人,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42人。學院師資隊伍中有一批在學術界與實務界享有盛譽的著名專家學者。學院堅持創特色、重實踐、國際化的辦學模式,以一班(英美法實驗班)兩平臺(以賽促學平臺、“法學+”實踐育人平臺)建設為抓手,形成了鮮明的人才培養特色。
上海大學法學院已經開展知識產權的教學、科研、社會服務工作25年,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現隸屬于法學院),是全國首批2所知識產權學院之一。學院先后探索了法學(知識產權方向)本科生、知識產權法碩士研究生、知識產權管理學博士研究生等多類型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模式。2005年上海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科被列為上海市第一期教育高地建設項目,學科建設已經在全國具有較大影響力。知識產權學科及其教師已獲得多項國家部委與地方政府的科技進步獎、教學成果獎等獎項,形成了從教學到科研再到實踐的人才培養閉環。
二、社會學院社會工作專業
社會學院下設社會學系、社會工作系、人類學與民俗學研究所、人口學研究所,并于2009年獲得全國第一批社會工作專業碩士 (MSW)學位授予權,2010年獲得社會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形成了從本科到碩士(包括專業碩士)、博士、博士后研究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學院本著“創建一流學科、形塑學派風格、培育大師團隊、成就精英人才。師生攜手,厚學力行,致力培養放眼世界、胸懷祖國、心系社會、志在利民的有為青年”的愿景,同國外知名社會學學術機構建立了廣泛而深入的科研合作、人才交流和學生培養交換關系,為本專業學生的海外深造創造了良好條件。在教學中發展專業特色,從實踐和科研能力不斷培養學生能力。
社會工作系成立于2011年,2009年成為全國首批社會工作教育碩士(MSW)招生單位。目前,在健康社會工作、老年社會工作等領域具有較強的專業特色。在專業培養上,包括課堂教學、專業實習和專業督導在內的各個環節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先后建立了上海市助殘社會化實驗基地以及瑞金醫院、華山醫院等30余家專業實習基地。社工系的畢業生遍布上海多家醫療機構、精神衛生中心、養老服務中心以及助老社會組織等領域,具有較好的社會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