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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女子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本科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培養復合型女性人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 號)精神,學校決定組織開展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制 | 授予學位 | 1 | 法學 | 2年 | 法學 | 2 | 金融學 | 2年 | 經濟學 | 3 | 社會學 | 2年 | 法學 | 4 | 社會工作 | 2年 | 法學 | 5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2年 | 藝術學 | 6 | 女性學 | 2年 | 法學 | 7 | 英語 | 2年 | 文學 |
二、招生對象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莊,身心健康。 2.2020年7月前已取得中華女子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的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3.招收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陸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三、招生要求 1.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本科學歷證和學位證復印件(尚未收到原件的可由院系出具證明); 3.本人證件照電子版(近期正面免冠彩色頭像,寬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 4.錄取通知接收郵箱地址,接收人姓名,手機號等信息。 5.如有能夠體現本人具備所報考專業學習能力有關的證明材料也可自愿提供復印件。 四、選拔錄取 (一)考核方式 1.采用綜合測試方式進行選拔錄取,綜合測試題目由學校統一發送至考生預報名所留郵箱,考生答寫完畢于7月21日20時前提交至郵箱: xjkcwc@163.com;;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報名考生除提交綜合測試題目外,還需同時提交一個新聞評述視頻,具體錄制要求為: (1)請就疫情期間的所見所聞所感做新聞評述。時間3分鐘以內,要求脫稿。 (2)使用手機豎屏錄制,腰部以上半身圖像入鏡。 (二)錄取規則 1.各專業在教育部批準計劃總數限定下按照綜合測試結果擇優錄取。 2.擬錄取名單通過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3.入學后,招生辦將對學生提交材料原件全面復查,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培養管理 1.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教學組織和日常管理原則上由教務處與相關院系具體負責,根據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實際招生人數,再行決定以單獨編班或跟班聽課的形式組織教學。 2.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按國家和學校規定頒發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和學位證書(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3.凡在修業年限內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4.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5.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六、收費及其它 1.學費標準: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費標準 | 1 | 法學 | 4200(元/學年) | 2 | 金融學 | 4200(元/學年) | 3 | 社會學 | 4200(元/學年) | 4 | 社會工作 | 4200(元/學年) | 5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10000(元/學年) | 6 | 女性學 | 4200(元/學年) | 7 | 英語 | 5000(元/學年) |
2.學校將根據預報名先后順序安排校內住宿,按照北京市相應標準收取住宿費用,未能安排校內住宿學生自行解決住宿,可選擇走讀方式。 七、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84659299/84659611 監察電話:010-84659417 八、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另有規定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九、本簡章報全國婦聯備案,由中華女子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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