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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精神,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學生提供更多學習選擇,滿足學生學習愿望和興趣發展,培養更多復合型人才,提高學生的就業創業能力。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蘭州大學2020年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專業 | 學制 | 招生計劃數 | 大氣科學 | 2年 | 20名 | 預防醫學 | 2年 | 20名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2年 | 20名 |
二、報名條件 考生須同時符合以下各項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二)獲得蘭州大學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的2020屆應屆本科畢業生。 (三)本科階段學習平均績點≥2.0。 (四)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425分。 (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六)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其中預防醫學專業要求第一學士學位須為理學、工學、農學或醫學。 三、報名要求 (一)《蘭州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在網上報名系統中完整填寫,并下載打印,由考生親筆簽名。 (二)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三)大學已修課程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公章或專用章)。 (四)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 (五)考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六)考生檔案或戶籍所在地縣(區)級以上醫院體檢結果證明(參照高考體檢)。 報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無法讀取及辨析者,視為報名無效。 在填報專業志愿時,限報符合報考要求的1個專業,填報多個時,以所填第1個專業為準。 四、資格審查 學校組織專家對報名考生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人數按照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5倍劃定,初審合格名單將于2020年7月22日前后在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上發布。 五、考試安排 (一)方式:遠程面試。 (二)內容:主要考查學生相關科目學業基礎情況,創新潛質及綜合素質等。 (三)時間:2020年7月27日,具體安排以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相關通知為準。 此考試不接受緩考和免考申請,初審合格考生須按照通知要求參加面試,并按要求提前做好遠程面試系統測試等準備。 考生須確保手機暢通,若根據疫情發展情況有所調整,將通過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和考生填報的手機進行通知。 六、錄取說明 (一)錄取規則:按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在考生面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根據面試得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擬錄取考生名單將于2020年8月初在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甘肅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七、學費、住宿費標準 學費收費標準(人民幣):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學費收費標準與當年普通高考錄取相關專業本科生相同,理學、工學、農學類專業為5800元/學年;醫學類專業為6200元/學年。 住宿費收費標準(人民幣):1200元/學年。 八、入學安排 (一)被錄取考生須持我校的錄取通知書和相關證件,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報到時無法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招生辦公室請假,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無故超過兩周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學生入學后,學校將參照普通高考招生錄取本科生相關要求及有關補充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蘭州大學普通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實施細則》和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新生在復查時,除須提供學籍檔案材料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并保證其材料的真實性: 1.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 2.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3.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原件。 (三)新生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讀學籍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四)學生入學報到時,黨團組織關系及檔案須轉入學校;戶口是否遷入學校,由學生自行決定。 九、培養與管理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第二學士學位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允許調整專業(含轉專業、相關選拔等各類調整專業的情況),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按照蘭州大學本科生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理,由相關學院負責學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降級制度;達到結業要求的可發結業證書;未達結業要求的和退學學生,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五)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不能以該學歷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護士資格考試。 (六)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十、工作機制 (一)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將在蘭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 (二)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接受考生和家長的監督、投訴。 (三)對在報名中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因此取得的全部有關資格和證書等,包括考試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學位證等。對在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蘭州大學未委托任何個人或者機構開展招生報名、考試、錄取等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蘭州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相關的信息以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zsb.lzu.edu.cn/)和經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復核確認后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官網發布的為準。 十一、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二、聯系方式 (一)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a*912116 通訊地址: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蘭大城關校區西區貴勤樓 (二)紀檢監察部門 聯系電話:0931-8912159 通訊地址: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蘭大城關校區西區貴勤樓 (三)相關學院聯系方式 1.大氣科學學院 聯系電話:0931-8914276、8914277 通訊地址: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蘭大城關校區西區觀云樓 2.公共衛生學院 聯系電話:0931-8915008 通訊地址:蘭州市東崗西路199號蘭大城關校區東區勤博樓 3.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聯系電話:0931-8912753 通訊地址: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蘭大城關校區西區格致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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