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醫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精神及學校安排,學校2020年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現將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我校2020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專業及計劃見表1,學制為兩年。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制(全日制) | 授予學位 | 招生計劃 | 1 | 臨床醫學 | 2年 | 醫學 | 60 | 2 | 口腔醫學 | 2年 | 醫學 | 60 | 3 | 醫學影像學 | 2年 | 醫學 | 60 | 4 | 中醫學 | 2年 | 醫學 | 60 | 5 | 針灸推拿學 | 2年 | 醫學 | 60 | 6 | 預防醫學 | 2年 | 醫學 | 60 | 7 | 護理學 | 2年 | 理學 | 60 | 8 | 醫學檢驗技術 | 2年 | 理學 | 60 | 9 | 藥學 | 2年 | 理學 | 30 | 10 | 漢語言文學 | 2年 | 文學 | 30 | 11 | 工商管理 | 2年 | 管理學 | 30 | 12 | 康復治療學 | 2年 | 理學 | 30 | 合 計 | 600 |
表1 第二學士學位專業計劃表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思想品德好。 2.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對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0年已獲得學士學位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3.體檢符合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4.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陸教育部網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三、招生辦法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7月25日。 3.報名截止后,學校組織專家對已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材料未按要求準備者不予審核),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按考生學業成績、獲獎情況、外語水平等條件擇優確定候選人名單,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免試錄取,7月28日在招生網站上予以公示。 4.公示結束后,向錄取考生發放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 四、收費標準 2020年第二學位各專業學費標準按2020年學費標準收取;住宿費為1600元/人/年。代收費、書籍費按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執行。 五、培養與畢業 1.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和學生日常管理由學校教務處和學生處具體負責。 2.報到時間另行通知,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開學前三天內向學校請假(即向招生辦傳真請假條和身份證復印件并注明聯系方式,經招生辦公室同意方為有效)。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3.已錄取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并簽訂知情同意書。在校學習期間檔案關系轉至學校。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授予畢業證書;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頒發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 4.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辦法。畢業證書上須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須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5.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辦理就業手續。凡取得畢業資格的學生,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學校為其辦理就業手續。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74號)等相關規定,此次招生的醫學門類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學制為二年,其專業畢業生不能以該學歷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護士資格考試。 六、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雷鋒大道1501號長沙醫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410219 咨詢電話:0731-82858888 附:2020年長沙醫學院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 長沙醫學院招生辦公室 2020年7月10日 長沙醫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表 姓名 |
| 性別 |
| 民族 | | 照片 | 籍貫 |
| 年齡 |
| 聯系電話 |
| 身份證號碼 |
| 政治面貌 |
| 家庭地址 |
| 畢業學校 |
| 畢業專業 |
| 畢業時間 |
| 所獲學位 |
| 獲獎或論文發表情況 |
| 外語水平 |
| 在校期間是否受過處分 |
| 報考科類 |
| 報考專業 |
| 招生領導小組審核意見 |
| 備注:隨附畢業證和學位證掃描件、學習成績總表(蓋章)、外語水平相關證明、省級(含)以上獲獎證書和身份證掃描件(或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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