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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精神,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西南科技大學(以下簡稱“學校”) 本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采用“申請審核制”方式。 第二章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第四條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備案結果》(教高廳函[2020]13號),2020年學校“漢語國際教育”等12個專業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第五條 學校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為360人,各專業錄取人數根據申請及考核情況確定,單個專業最大錄取人數60人。 第三章申請 第六條 申請攻讀學校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的申請人,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二)2020年西南科技大學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含應屆退役士兵),以及2018年(含)以后西南科技大學畢業并取得學士學位的往屆生。 第七條 申請專業范圍。申請人最多申請兩個專業,可申請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第八條申請時間為2020年7月18日9:00至2020年7月22日17:00。 第九條申請人將申請材料發送至本招生簡章附件中所申請專業的招生聯系人郵箱。申請材料包括(形成一個PDF或Word文檔): 1. 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2. 申請人本科學歷證和學位證(或教務處開具的,可以在9月10日前取得的學歷、學位的證明); 3. 申請人本科學習成績單; 4. 證明申請人德智體美勞素質能力的其他材料,包括科技、文化、體育、社會實踐、社會服務(如擔任學生干部、志愿者服務)等情況(目錄和材料)。 以上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若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申請無效。 第四章審核錄取 第十條 學校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選拔工作采用審核錄取方式。由招生專業所在學院組織審核錄取專家組(不少于3名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進行審核面試。 第十一條審核面試時間為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7日。具體面試時間、方式將由各專業通過電話、郵件等形式通知申請人,請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第十二條審核面試內容為申請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水平,審核面試專家組根據申請人本科學習狀況、德智體美勞素質和能力進行綜合評分。學校教務處制定評分標準指導意見,具體評分標準由各招生專業所在學院制定,按評分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十三條學校在主頁上公示擬錄取學生名單,公示期3天。公示無異議后,寄發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入學 第十四條已錄取申請人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通知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在校學習期間檔案關系轉至學校。未能在應報到日期截止后的兩周內完成報到手續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對畢業證、學位證、申請材料進行核實,若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新生報到后,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費用按現行本科新生入學體檢收費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培養方式和第二學士學位授予 第十七條 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第十八條 學校依據《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以及第二學士學位特點,制定專門的第二學士學位培養方案,主要教學內容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 第十九條 在兩年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可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七章學費與學生管理 第二十條 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學費、住宿費等按學校現行的本科專業標準繳納。 第二十一條學校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和學生日常管理按學校現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不參加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不申請轉專業。 第八章監督、申訴與咨詢 第二十三條 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本科招生委員會審核批準。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學校紀委辦公室全程參與核查、面試和錄取各環節工作,同時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 0816-6089051(紀委)。 第二十四條學校第二學士學位工作咨*(教務處學籍科),申訴聯系電話:0816-6089339(教務處分管副處長)。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遵守國家相關防疫措施規定,可能視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行通知。 第二十六條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第二十七條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教務處負責解釋。
西南科技大學 2020年7月17日
附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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