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陽師范學院第二學位招生簡章
為了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文件精神,我校決定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招生和培養工作。 一、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身心健康。 (二)第二學士學位主要招收當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三)報考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二、招生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0年7月19日—7月25日17:00截止 (二)報名辦法:登錄南陽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www2.nynu.edu.cn/xzbm/zhaosheng/),在通知公告欄下載:《2020年南陽師范學院第二學位報名表》,并將以下材料: 1.《2020年南陽師范學院第二學位報名表》,本人簽字掃描件; 2.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 3.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發送郵箱nynudexw@163.com,郵件主題格式為:第二學位+報名專業。 (三)申請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將取消初審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三、錄取辦法 (一)報名截止后,學校資格審查小組對學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或面試,考試或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接到考試或面試通知的考生即報名材料未通過審核,無考試或面試資格。考試或面試著重考查學生的綜合素質。 (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學校根據“專業清”原則排序,按專業考試或面試成績從高到低,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當專業生源不足時,進行專業間調劑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在南陽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告欄公示3-5天,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人數及預繳學費
序號 | 專業名稱 | 是否 師范 | 修業年限 | 學位 授予門類 | 2020年擬 招生人數 | 學費標準 | 1 | 金融工程 | 否 | 2 | 經濟學 | 50 | 5000 | 2 | 漢語言文學 | 是 | 2 | 文學 | 50 | 4400 | 3 | 英語 | 是 | 2 | 文學 | 50 | 4400 | 4 | 電子信息工程 | 否 | 2 | 工學 | 50 | 5000 | 5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否 | 2 | 理學 | 50 | 5000 | 6 | 軟件工程 | 否 | 2 | 工學 | 50 | 11000 | 7 | 網絡工程 | 否 | 2 | 工學 | 50 | 5000 | 8 | 園林 | 否 | 2 | 農學 | 50 | 5000 | 9 | 工程管理 | 否 | 2 | 工學 | 50 | 4400 | 10 | 財務管理 | 否 | 2 | 管理學 | 50 | 4400 | 11 | 物流管理 | 否 | 2 | 管理學 | 50 | 4400 | 12 | 視覺傳達設計 | 否 | 2 | 藝術學 | 50 | 8000 | 13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否 | 2 | 工學 | 50 | 5000 |
四、入校管理 1.獲我校錄取的考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憑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在校學習期間檔案關系轉至學校。無故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2.學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根據有關規定進行錄取資格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3.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授予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頒發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 4.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辦理就業手續。凡取得畢業資格的學生,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學校為其辦理就業手續。 五、其他 南陽師范學院沒有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本章程由南陽師范學院教務處和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地址:河南省南陽市臥龍路1638號 咨詢熱線:*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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