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文件精神及相應2020年備案結果通知(教高廳函〔2020〕13號),我校2020年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學院 |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 | 學費(元) | 辦學地點 | 體檢要求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會計學 | 30 | 4660 | 南昌楓林校區 | 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文法學院 | 法學 | 30 | 4660 | 南昌楓林校區 | 藝術學院 | 音樂學 | 30 | 9600 | 撫州校區 |
注:實際招生計劃以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復的為準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2018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且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 材料內容 | 材料形式 | 數量 | 《東華理工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 | 電子掃描件 | 1頁 | 《東華理工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匯總表》 | 電子版表格 | 1頁 |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 電子掃描件 | 1頁 | 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 電子掃描件 | 2頁 | 本科期間主要獲獎證書 | 電子掃描件 | 不超過5張 |
掃描件要求掃描為清晰,彩色的PDF文件,申請表和匯總表填寫信息務必保持一致,以上材料統一打包以“報考專業+姓名”命名,未按要求完成材料上報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 (二)初審 對于按照報名要求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我校將組織教務處及相應學院專家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初審通過名單將在東華理工大學招生網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參加面試。 (三)面試 招生專業所在學院對初審通過考生進行面試選拔,具體面試內容及要求由培養學院確定,重點考察申請人的綜合素質、培養潛質及對所報專業的興趣愛好和認識程度等。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形式將由各學院通過電話、郵件等形式通知學生,請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四)錄取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及招生計劃數擇優確定錄取名單。未被所報專業錄取的考生,服從調劑且符合條件的,根據面試成績及專業計劃缺額情況進行調劑。我校將在東華理工大學招生網公示預錄取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報到、培養及管理辦法 (一)第二學士學位錄取新生應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按時入學報到;報到時無法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新生報到時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讀學籍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報到時間與2020級普通高考新生相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開學前三天內向學校說明。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三)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管理。 (四)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授予畢業證書;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頒發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五)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辦理就業手續。凡取得畢業資格的學生,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學校為其辦理就業手續。 (六)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五、保障與監督 (一)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各相關學院負責具體面試考核。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 (三)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過程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 六、附則 (一)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第二學士學位的報名、面試和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二)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我校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三)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地址:南昌校區:江西省南昌市經開區廣蘭大道418號
撫州校區:江西省撫州市學府路56號 咨詢電話:0791-83897952
東華理工大學 202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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