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延安大學是毛澤東同志親自命名、中國共產黨創辦的第一所綜合性大學。現為陜西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大學、陜西省高水平建設大學、陜西省屬重點大學、陜西省一本招生院校。學校設有18個二級院系、1個獨立學院和10所附屬醫院。現有本科生15234人,碩士研究生1892人,教職工1570人;1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9個專業學位授權類別,2個省級一流學科,6個省級優勢和特色學科;61個本科專業,5個國家級特色專業,8個省級特色專業,13個國家級、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11個省級科研平臺,2個省級創新團隊,6個院士工作站。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首次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現將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學校依據學科發展規劃、教育教學資源情況,綜合考慮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情況等因素,依托學校綜合性大學優勢,確定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如下(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批復為準): 序號 | 專業名稱 | 專業類 | 學制 | 授予學位 | 招生計劃 | 1 | 教育技術學 | 教育學類 | 2年 | 教育學 | 50 | 2 | 漢語言文學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2年 | 文學 | 30 | 3 | 英語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2年 | 文學 | 25 | 4 | 應用心理學 | 心理學類 | 2年 | 理學 | 50 | 5 | 電子信息工程 | 電子信息類 | 2年 | 工學 | 50 | 6 | 軟件工程 | 計算機類 | 2年 | 工學 | 50 | 7 | 土木工程 | 土木類 | 2年 | 工學 | 50 | 8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工與制藥類 | 2年 | 工學 | 50 | 9 | 石油工程 | 礦業類 | 2年 | 工學 | 50 | 10 |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2年 | 工學 | 50 | 11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類 | 2年 | 管理學 | 50 | 總計 | 505 |
注: 1.考生不得報考與本人第一學士學位屬于同一專業類的專業。 2.每生限報一個專業。 3.收費標準:第二學士學位各專業收費標準按照普通本科專業收費標準進行。具體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如標準有調整,學校按照新標準執行。 二、報名條件 1.延安大學2017-2019屆未就業的往屆本科生。 2.延安大學2020屆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 以上學生均須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 2020年7月21日8:00至2020年7月31日18:00。 2.報名材料: (1)下載并打印報名表,考生在“考生簽字”欄簽字,掃描形成電子版; (2)身份證正反面、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以及所獲榮譽證明材料的掃描件。 以上材料按序制作成一份電子版報名材料(要求為PDF格式),并于報名截止日期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 ydzb2056@163.com,逾期無效。PDF文件名和電子郵件標題統一命名為“延安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表+姓名”。 報名考生須保證所提供的報名材料、報名表中的承諾真實有效。若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 四、考核方式 由各專業所在的院系組織相關學科專家進行考核,主要從學生的思想道德、專業基礎和專業潛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各專業的具體考核安排請關注學校教務處主頁或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的相關通知。 五、其他說明 1.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納入學校統一的學籍管理,實行全日制學習,由各相關學院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 2.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學制為兩年,學生在修業年限內不得申請轉專業。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達到結業要求的,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 3.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寫實性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寫實性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4.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5.學生依照通知書上規定時間報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提前向所在學院請假。請假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周。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6.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學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根據有關規定進行錄取資格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7.新生入學后,因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8.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911-2650033。 六、聯系方式 地址:陜西省延安市延安新區公學北路延安大學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911-2650768 E-mail:ydzb205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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