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技術師范大學
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培養復合型創新人才,我校研究決定2020年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
一、招收對象
1.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2020屆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2.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2018屆、2019屆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尚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符合招生對象要求的學生需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優良。
2.本科階段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2.5。
3.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相關規定;有較強的組織活動能力和獨立自主、開拓創新的能力。
4.每人限報1個專業志愿。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專業類信息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為準。
三、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與招生總規劃,確定2020年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共計150名,學制兩年。具體如下:
注:住宿費按實際入住宿舍類型收取。
四、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1.報名。
(1)報名方式:電子郵件報名審核方式。
(2)截止時間:自招生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8日下午16點截止(以郵件收到時間為準)。
(3)材料提交:考生須在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將報名材料發送至電子郵箱:zsxsc@gpnu.edu.cn。所有報名材料須原件掃描并統一制成一個PDF文檔(一寸免冠正面照片除外),并按照下述報名材料順序進行頁碼編碼。報名材料和郵件標題命名為: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專業。
1)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表(附件1);
2)1寸彩色照片1張;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
4)本科畢業證;
5)學士學位證;
6)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平臺進行注冊和申請,認證平臺網址:https://www.chsi.com.cn/);
7)加蓋教務處公章或成績專用章的大學成績單(須有學分績點);
8)個人主要榮譽證書(校級及以上)。
另請考生填報考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專業,以EXCEL文件形式隨報名材料一并發送至郵箱zsxsc@gpnu.edu.cn。
2.初審。學校將根據學籍、學位、報考專業等信息對考生報名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審核結果預計于2020年7月29日上午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上公布。學校將按照考生提供的手機,通過招生辦短信平臺向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發送在線面試通知。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學校將不發送在線面試通知。接到在線面試通知的考生如未在約定時段內參加在線面試的,學校將其視為放棄考試,不予錄取。
3.面試。初審通過的學生須參加分專業面試,面試時間初定為7月29日下午,采取線上面試形式進行(具體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4.錄取。分為預錄取和正式錄取二個階段。(1)預錄取。學校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及專業招生計劃數擇優確定各專業預錄取名單,經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員會審定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同時,預錄取考生需在7月31日至8月1日期間登陸高考報名系統完成報名和相片采集工作,逾期未完成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2)正式錄取。8月5日-8月6日,學校通過“廣東省普通高考錄取系統”進行錄取。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培養及管理辦法
1.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我校學籍管理系統。第二學士在校期間,不得申請轉專業。
2.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3.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我校可發肆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4.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5.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六、特別說明
1.第二學士學位錄取新生應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按時入學報到;報到時無法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新生報到時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讀學籍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第二學士學位的報名、面試和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3.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4.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訓活動。
七、監督機制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八、聯系方式、監督與申訴
1.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38265603
傳真:020-38256659
電子郵箱:zsxsc@gpnu.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gpn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gpnu.edu.cn
2.監督舉報。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系人:陳老師
監督電話:020-38265694 傳真:020-38265694
電子郵箱:gsjwb@gpnu.edu.cn
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教育部和廣東省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廣東省的相關規定為準。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