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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科技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青島科技大學地處美麗的帆船之都、音樂之島、影視之城——青島。青島科技大學始建于1950年,1956年遷至青島,是一所以工為主,理、工、文、經、管、醫、法、藝、教等學科協調發展、特色鮮明的多科性大學。學校是山東省應用基礎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被教育部評估為“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 “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和“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榮獲“山東省第一屆省級文明校園”榮譽稱號,被社會贊譽為“中國橡膠工業的黃埔”。 為更好的服務國家戰略和山東省地方經濟建設,滿足社會對復合型人才的需求,學校面向社會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科技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負責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 各個專業培養單位是招生考試工作的具體責任單位,負責招生條件、考試方式、考試內容的設定,以及考試組織等各項工作。 第六條 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七條 2020年招生專業為:法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英語、食品質量與安全,共5個專業,每個專業招生計劃為30人,學制2年。 第四章 招生范圍與條件 第八條 招生范圍 第二學士學位主要招收當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第九條 報名條件 (一)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二) 身體健康。具體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衛生部聯合制定的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三) 學生原本科專業與要報考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應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見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四) 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成績425分(含)以上。或其他語種全國大學考試達到與英語同等成績水平。 (五) 各專業其它報名條件如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生對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有濃厚的興趣,且在攻讀第一學位期間所學數學及計算機相關課程無不及格及補考現象。其余專業無其它特殊要求。 第五章 報名及資格審核 第十條 考生直接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報名郵箱如下:zsb@qust.edu.cn
第十一條 考生應提交如下個人資料:
(一) 個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PDF格式)
(二) 第一學士學位證書掃描件(PDF格式)
(三)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PDF格式)
(四) 報名表掃描件(附件1,PDF格式)
(五) 誠信承諾書(附件2,PDF格式)
(六) 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其他語種成績單(PDF格式)
(七) 青島科技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信息統計表(附件3,xls/xlsx格式)
(八) 其它專業要求提供的材料掃描件(PDF格式)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 要求提供考生本人本科期間成績登記表掃描件、本人本科期間獲獎證書掃描件。其余專業無其它特殊要求。 上述材料請以壓縮包文件形式發送到指定郵箱,壓縮包文件名稱規則為:報考專業名稱_考生姓名。 第十二條 學校將組織各個專業培養單位對報考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并將符合條件考生名單公布在招生辦網站。 第十三條 2020年報名截至時間為8月10日24時。 第十四條 2020年資格審核公布時間為8月13日18時。 第六章 考試與錄取 第十五條 考試日期: 2020年8月16日 第十六條 考試地點:青島科技大學嶗山校區 第十七條 各專業考試組織方式、錄取方式由招生辦公室統一協調安排,由各培養單位協助組織實施,具體如下。 (一) 資格審核合格學生于考試日期當天攜帶本人提交材料原件到校,由各招生培養單位進行資格核驗。 (二) 根據國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對來自新冠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考生,同時應持考試日前七日內核酸檢測呈陰性報告,方可到校參加考試。 (三) 各招生培養單位對照學生前期提交電子資料與原件,認真審核。資格審核后,安排符合資格條件要求考生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四) 考試期間考生應嚴格遵守我校考試規則要求,如有故意違反考試規則和紀律行為,直接取消當年考試資格。 (五) 各招生培養單位考試后即組織閱卷。 第十八條 考試形式與內容 (一) 法學 1. 入學考試包括綜合面試、專業筆試。各項測試成績按比例折算成總分。 總分(100分)=綜合面試成績(50分)+專業筆試成績(50分) 2. 綜合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英語聽說能力、思想道德、邏輯思維與表達、專業知識與素養等。 3. 專業筆試科目為法律基礎。參考書目為: 谷春德、楊曉青:《法學概論(第五版)》(新編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時間,2018年10月版。 4. 錄取方法按照總分從高到低錄取,總分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高低的順序錄取。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結合考生考試表現等因素,由考試組織單位綜合評價后排錄取次序。 (二)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1. 考核方式為專業測試及綜合面試。
2. 考核內容
專業測試科目:《C語言程序設計》,筆試,滿分100分。
綜合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對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及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等,滿分100分。
考生考核綜合成績計算標準為:
綜合成績=專業測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3. 錄取
錄取方法按照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專業測試成績得分高的優先錄取。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結合考生考試表現等因素,由考試組織單位綜合評價后排錄取次序。 (三)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1. 考核方式為筆試測試及綜合面試。
2. 考核內容
筆試測試科目:《高等數學》,滿分100分,答題時間2個小時。
綜合面試:英語口語面試20分,電子專業基本知識面試 30分。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英語表達能力,對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及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等,滿分50分。 考生考核綜合成績計算標準為: 綜合成績=筆試測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 3. 錄取
錄取方法按照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筆試測試成績得分高的優先錄取。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結合考生考試表現等因素,由考試組織單位綜合評價后排錄取次序。 (四) 英語
1. 考核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英語筆試成績以考生已取得的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筆試成績為準,學校不再專門組織英語筆試。英語面試主要考查學生的英語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00分。 考生總成績=英語筆試成績/710*100*60% +英語面試成績*40% 2. 錄取 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錄取。當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英語筆試(CET-4)成績排序;當考生總成績相同且英語筆試成績也相同時,按英語筆試中的聽力單項成績排序。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五) 食品質量與安全
1. 考試考核方式為綜合面試。綜合面試包括英語能力測試和專業知識測試兩部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礎英語水平和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主要涉及化學和微生物學等方面的基礎知識。 綜合面試總成績=(英語能力測試成績*20%)+(專業知識測試成績*80%)。 2. 參考書目 張麗萍編《生物化學簡明教程(第5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周德慶編著《微生物學教程(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3. 錄取 錄取方法按照考生綜合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錄取。綜合面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專業知識測試成績、英語能力測試成績高低錄取。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結合考生考試表現等因素,由考試組織單位綜合評價后排錄取次序。 第十九條 各專業組織考試并完成評審后,報招生辦公室考試成績及擬錄取名單。由招生辦公室匯總后,在學校招生辦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形成錄取簡明登記表,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條 考生在錄取時及入學后均要按省教育廳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凡被檢查出有不符合錄取規定的疾病的考生,以及存在舞弊行為的考生,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七章 收費政策 第二十一條 學校報名和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十二條 收費政策及標準以山東省物價部門批復為準。 第八章 監督機制 第二十三條 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山東省相關規定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堅持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及考試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第二十五條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組織、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與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的補習、輔導、講座等。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 各個培養單位咨詢熱線: 法學院(法學)聯系電話:0532-88958919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聯系電話:0532-88959036 自動化與電子工程學院(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聯系電話:0532-88959800 外國語學院(英語)聯系電話:0532-88956749 海洋科學與生物工程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 聯系電話:0532-84022368 第二十八條 本簡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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