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加大復合型人才培養力度,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等文件精神,我校決定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招生和培養工作。 一、招生專業計劃及收費標準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報名對象為取得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的2018年至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尚未就業的畢業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二)獲得的本科畢業證書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注冊,獲得的學士學位證書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位網)注冊。 (三)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四)身體健康,符合國家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在入學后,學校將進行身體復查。 三、報名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20年9月8日至9月22日 1.《鄭州科技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表》一份;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一份; 3.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掃描件一份; 4.2020屆本科畢業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一份,2018、2019屆本科畢業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以上材料要求清晰完整,以“第二學士學位+報考專業+姓名”統一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內,材料報備不全者,視為報名無效。 (三)報名學生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將取消初審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及錄取辦法 (一)報名截止后,學校資格審查小組對學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或面試,考試或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鄭州科技學院招生信息網)。未接到考試或面試通知的考生即報名材料未通過審核,無考試或面試資格??荚嚮蛎嬖囍乜疾閷W生的綜合素質。 (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學校根據專業考試或面試成績從高到低,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在鄭州科技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3-5天,公示無異議后,經省教育廳、省招辦審核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培養及管理辦法 (一)被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延期報到者,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說明延期報到原因,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延期報到申請經本人及家長簽名后,掃描發送至指定郵箱并電話告知招生工作辦公室。延期報到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周,逾期不報到者,根據教育部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1.本人簽字確認的《鄭州科技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申請表》(附件)原件。 2.《鄭州科技學院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4.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二)學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根據有關規定進行錄取資格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三)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四)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參照《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相關要求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 (五)學生在修業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的,授予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發給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六)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凡取得畢業資格的學生,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學校為其辦理就業手續。 (七)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期間不能轉專業。 六、其它要求 (一)學校不委托也不允許任何中介機構參與、介入學校招生工作。 (二)本簡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教務處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河南省鄭州市二七馬寨工業園區學院路1號 咨詢電話:0371-56150666 0371-56150592 附件:鄭州科技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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