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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學2021年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學位專業備案結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13號)精神,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學生創造更多學習機會,經上級部門批準,學校決定部分專業招收第二學士學位。 一、招生專業與計劃 海南大學2021年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學士學位2個招生專業計劃總數為90人,每個專業招生計劃45人,招生專業詳見下表。
二、報考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章守紀,品德良好。 (二)海南省屬高等院校畢業生。 (三)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海南省屬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目前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2018-2020年取得海南省屬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并獲學士學位證書、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 (四)報考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 (五)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三、選拔程序與錄取 (一)報名 2021年3月25日—4月25日完成網上報名。 1.報名網址:xwzs.hainanu.edu.cn 2.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科成績單(須加蓋本科畢業院校教務部門公章)(JPG或者PDF格式)。 (2)本科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的掃描件(JPG或者PDF格式)(應屆畢業生可不提交,新生入學時必須攜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報到,否者取消錄取資格)。 (3)近期免冠證件照電子版(JPG格式)。 (4)學信網本科學歷認證報告(JPG或者PDF格式)(應屆畢業生可不提交,新生入學時必須攜帶學歷認證報告報到,否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資格審核 招生與就業處根據考生網上報名提交的材料,按照報考條件對報考海南大學2021年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進行審核(對材料未按要求提交者不予審核),審核結果于2021年5月1日前在海南大學招生信息網上公示,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考核。審核合格考生于5月13日至14日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科目:英語(滿分120分)、數學(滿分120分)。 筆試時間:2021年5月15日 筆試地點:海南大學海甸校區 (四)擬錄取名單公示 2021年6月20日—27日,將各專業入選考生名單在海南大學招生信息網予以公示。
(五)錄取辦法與要求 1.數學、英語二門科目筆試總成績要求達到120分以上(含120分)。 2.根據考生志愿填報情況,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筆試總成績同分,按英語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若筆試總成績和英語成績同分,則按學生CET6、CET4、在校英語修讀平均分順序依次確定。 3.凡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時需提供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不能提供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4.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規定執行。新生報到后,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六)錄取通知書發放 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經報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審核確認后,予以錄取,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學生培養與管理 1.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在校期間不得申請轉專業。 2.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3.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應當發放寫實性學習證明。 4.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5.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學生資助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六、其他 1.學校招生巡視監督相關部門對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事宜和舉辦輔導班,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3.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及入學培養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如政策調整,則按照新規定執行。 七、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 海甸校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號 咨詢電話:0898-66266469 傳真電話:0898-66260171 聯系人:韋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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