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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中醫藥大學
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 》和省教育廳有關通知要求,現將甘肅中醫藥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甘肅中醫藥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證書的2021年應屆未就業本科畢業生,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二)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因專業培養的要求,報名中藥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者要求須為當年參加高考時理工類考生才能報考。 說明:中藥學、中藥制藥、中藥資源與開發、中草藥栽培與鑒定、藏藥學等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專業不能報考中藥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要求。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色盲、色弱考生不予錄取。 三、報名辦法 考生只能報考1個專業,填報多個時,以所填第1個專業為準。 報名時間:2021年6月23日---30日(工作日)。 報名地點:甘肅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和平校區明德樓209室) 報名材料要求如下: (一)在甘肅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網下載填報《甘肅中醫藥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報名表》1份,要求考生親筆簽名。 (二)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1份。 (四)本科學習期間完整成績單(須加蓋學院公章)1份。 (五)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 (六)本科在校期間能反應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校級及以上獲獎證書)復印件1份。 報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無法讀取及辨析者,視為報名無效。考生須保證所提供的報名材料真實有效,若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錄取辦法 (一)如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錄取辦法采取申請-審核制,具體要求如下: 1.學校對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核; 2.學校根據考生本科學習期間學習成績、綜合素質和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價; 3.學校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及綜合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二)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錄取辦法采取申請-考核選拔制。考核時間、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三)擬錄取考生名單于2021年7月中旬在甘肅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甘肅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四)考生可登錄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查詢錄取結果。 (五)考生須確保手機暢通,若因疫情防控有所調整,將通過甘肅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網和考生填報的手機進行通知。 五、學費、住宿費標準 (一)學費: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學費收費標準與當年普通高考錄取相關專業本科生相同,中藥學專業4600元/學年、應用心理學專業4300元/學年。 (二)住宿費:1100元/學年。 (三)入學前如遇收費標準調整,學校將按調整后的新標準執行。 六、入學要求 (一)被錄取考生須持我校的錄取通知書和相關證件,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招生辦公室和專業所在學院請假,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無故超過一周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學生入學后,學校將參照普通高考招生錄取本科生相關要求及有關補充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教育部、甘肅省相關規定處理。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新生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讀學籍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四)學生入學報到時,黨團組織關系及檔案須轉入學校;戶口是否遷入學校,由學生自行決定。 七、培養與管理 (一)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學制兩年,全日制學習;第二學士學位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允許調整專業(含轉專業、相關選拔等各類調整專業的情況),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按照甘肅中醫藥大學本科生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理,由相關學院負責學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降級制度;達到結業要求的可發結業證書;未達結業要求的和退學學生,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三)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五)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不能以該學歷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護士資格考試。 (六)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八、工作機制 (一)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在甘肅中醫藥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我校堅持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招生工作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在招生錄取過程中違規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對在報名中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因此取得的全部有關資格和證書等,包括報名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學位證等。 (四)甘肅中醫藥大學未委托任何個人或者機構開展招生報名、考試、錄取等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甘肅中醫藥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相關的信息以甘肅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zsb.gszy.edu.cn/)和經甘肅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復核確認后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官網發布的為準。 九、本簡章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則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十、本簡章由甘肅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一、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甘肅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931-5161999、5162881 監督電話:0931-5161027 學校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和平開發區中醫大道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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