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的相關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2021年我校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 一、招生對象和招生計劃 1.招生對象 招收2021年東華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2.招生計劃 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擬定招生計劃50人,招生專業與分專業計劃見下表: 3.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專業。考生報考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應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2.提交紙質材料 1)東華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見附件1); 2)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均需要); 3)成績單(加蓋畢業所在高校教務處公章) 4)四六級成績單及計算機證書 5)校級及以上榮譽證書(如有,可提供。包括校級及以上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 6)其他學術、文體競賽獲獎證書(如有,可提供) 請按照上述材料順序裝訂,裝訂時請確保無硬紙、無塑封、無封面和底面。 材料遞送地址:上海市長寧區延安西路1882號東華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電話021-62379160,截至時間5月21日17:00。所有遞送材料不退還考生。 四、選拔程序 1.初審 學校對考生申請材料中的本科階段德智體美勞各方面發展情況,包括本科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獲獎證書證明等反映考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并確定初審合格名單。考生于2021年5月25日登錄東華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審核結果。并可登錄個人郵箱下載面試準考證。 2.校測 初審合格考生可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成績低于60分)將不予錄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以及對學科的興趣特長、學科基礎、科學素養,創新意識等綜合能力,由多位學科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價,全程錄像。 面試時間:2021年5月30日 面試地點:東華大學(詳見考生準考證) 五、錄取原則 面試合格的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方可參與錄取。各專業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之間不能調劑。 六、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上海市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紡織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5000元/人·學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的學費為6500元/人·學年。住宿費為1200元/人·學年。如有變化以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 七、培養與畢業 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和學生日常管理原則上由招生專業的所在學院具體負責。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頒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八、附則 (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新生入學后,因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將予以處理。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三)學校不組織、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與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的補習、輔導、講座等。 (五)通信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郵編:200051 咨詢電話:021-62379160 (六)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電話:021-67792259。 (七)本簡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東華大學 2021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