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簡章
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21年創辦,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也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2017年,廈門大學入選國家公布的A類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名單。廈門大學現有思明校區、翔安校區、漳州校區和馬來西亞分校。 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作為大學本科后教育,是培養復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經批準,廈門大學2021年繼續在部分專業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生招生培養工作。 一、招生計劃 2021年招生總計劃60人,專業設置如下: 二、報名與考核錄取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應為廈門大學2021屆本科應屆畢業生,或目前未就業的廈門大學2018-2020屆本科畢業生。 3.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4.各專業的具體要求如下: 序號 | 學院 | 招生專業 | 專業代碼 | 報考要求 | 1 | | | | 1.第一學士學位:工學或理學; | 2.GPA≥3.0(4分制,其他分制換算后須達到同等要求)。 | 2 | | | | 1.第一學士學位:醫學; | 2. GPA≥3.0(4分制,其他分制換算后須達到同等要求)。 | 3 | 藥學院 | 藥學 | 100701 | 第一學士學位:理學、工學或醫學。 | 4 | 航空航天學院 | 自動化 | 080801 | GPA≥2.7(4分制,其他分制換算后須達到同等要求)。 | 5 | | | | 1.第一學士學位:理學、工學或醫學; | 2.GPA≥3.0(4分制,其他分制換算后須達到同等要求)。 | 6 | 海洋與地球學院 | 海洋科學 | 070701 | 無 |
(二)報名辦法 1.5月20日至6月1日,請考生登陸dexw.xmu.edu.cn進行網上報名。考生報名時應認真瀏覽報考須知,并按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專業,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須將以下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 (1)廈門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系統自動生成,須考生本人簽字); (2)第一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掃描件(應屆生尚未取得證書可暫不提供); (3)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 (5)本科成績單(含GPA); (6)英語等級證明; (7)廈門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 (8)其他補充材料: ①報考能源學院的考生,補充材料包括第一學士學位畢業學院/系出具的推薦信; ②報考海洋與地球學院和公共衛生學院的考生,補充材料包括一份完整的申請報告,內容涵蓋大學期間的科創活動經歷、未來學業規劃等; ③報考藥學院、生命科學學院的考生,需提供大學英語四級成績425分以上,或其他相當英語水平的證明。 3.申請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將取消初審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形式 采用個人申請與專業考核的方式。各招生學院根據本專業的選拔培養要求和考生提供的報名申請材料,著重圍繞思想品德、專業學習經歷背景及能力表現進行評審,并進行報考專業學習能力素養考核。 考核具體形式由相關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四)錄取原則 廈門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考生考核的成績,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三、報到與培養 1.錄取學生在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2.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均入住翔安校區。 3.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不延長學習年限),全日制學習,納入我校學籍管理系統。 4.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參照《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相關要求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 5.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發給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6.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7.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第二學士在校期間,不得轉專業。 四、收費標準 (一)考試費 考試費:160元(閩價函〔2018〕364號)。網上支付方式繳交,具體繳交辦法可在公布入圍面試名單后,按時間要求登錄廈門大學考試中心網站(https://kszx.xmu.edu.cn/)進行,逾期未交,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責任自負。 (二)學費標準 各招生專業學費每人每學年5460元。 (三)住宿費標準 廈門大學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800-1200元,4-6人/間。廈門大學將根據實際住宿房間按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學費及住宿費標準若有調整,最終按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五、入學資格審查 1.學生報到時,我校將對學生材料進行核查,材料查驗合格的予以辦理入學手續;材料查驗不合格,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2.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廈門大學根據有關規定進行錄取資格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六、其它說明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74號)等相關規定,報考相應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本科學歷條件為五年及以上學制且符合相關要求的醫學專業畢業;報考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學歷條件為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預防醫學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學制為二年,其專業畢業生不能以該學歷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護士資格考試。 2.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592-2180299。 3.廈門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事宜和舉辦輔導班。 4.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七、聯系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廈門市思明區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頌恩樓305 電話:0592-2188888 郵箱:zs@xmu.edu.cn 主頁:zs.xmu.edu.cn 公眾號:廈大招生 具體報考學院聯系方式如下: 八、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廈門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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